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民口纵向项目(自然科学类)的管理,及时、准确掌握各项目研究进展情况,提高项目实施质量和效果,根据《苏州大学纵向科研经费管理条例(自然科学类)》(苏大科[2011]6号)的有关规定,现开展民口纵向项目(自然科学类)中期检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期检查范围和依据
中期检查范围为2012年进行中期配套项目(清单见附件1),中期检查工作依据为项目申请书、项目合同书确定的中期研究目标和要求。
二、中期检查程序和材料
1.项目负责人在完成项目申请书、项目合同书确定的中期研究目标和要求的基础上,提出中期检查申请,并填写,提交成《中期检查申请表》(见附件2)和代表性研究成果,报所在单位科研秘书;
2.所在单位对提请中期检查的项目进行中期检查(中期检查形式根据本单位情况自行确定),并对中期完成情况给予评价;
3.形成中期检查结论并报送科学技术与产业部科学技术处项目管理办公室。
三、其他事项
1. 对未按要求参加中期检查的项目、未按进度完成中期研究目标的项目,将暂缓(停拨)拨第二批配套经费;
2. 各单位中期检查汇总表请于5月31日报送科学技术与产业部科学技术处项目管理办公室。
未尽事宜,请及时与科学技术与产业部科学技术处项目管理办公室刘开强、施雪奎联系,联合电话:675071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