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校研究生院“关于申报第三批苏州大学研究生工作站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4-13  浏览次数:427


浏览次数:26         发表时间:2012-4-13 9:48:28     
 



 
各基层研究生培养单位:
 
  自2011年首批苏州大学研究生工作站成立以来,经过两轮的申报工作,我校与相关单位共建57家研究生工作站。研究生工作站的建设已经成为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创新能力和科研素养的重要渠道。为进一步推进苏州大学研究生工作站的建设,结合江苏省2012年企业研究生工作站的申报,决定启动第三批苏州大学研究生工作站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站原则
  坚持平等合作、相互帮助、互惠互利、实现共赢的原则,促进学校和建站合作单位的共同发展。建站合作单位积极为研究生团队提供研究设施和实践指导等条件,营造自由、宽松的学术环境,促进优秀高层次创新人才成长;学校可根据需要,利用科研和师资力量等资源优势,为建站合作单位提供技术咨询和技术指导,开展人员培训等工作。
  二、申报条件
  (一)建站合作单位作为研究生工作站的建设主体,应具备以下条件
  (1)建有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或县级以上重点实验室、具有相关技术研发工程实验条件,或设有相关经济、政治、社会、文化研究中心、组织、机构等;
  (2)具有与我校相关学科合作的良好基础;
  (3)保证为研究生团队提供具有实践经验的指导教师和必要研究设施;
  (4)具有保证研究生团队进站后必需的生活及文体活动条件、研究生工作站运行管理的具体制度和办法;
  (5)具有保证提供进站博士、硕士每月一定的在站生活补贴。
  (二)进站相关学科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授予权,并有支持研究生团队及其导师进站工作的制度、政策、经费;
  (2)具有相关的校级以上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研究中心,承担市级以上科研项目;
  (3)具有与相关部门开展产学研合作的丰富经验;
  三、申报程序及材料
  1、申报苏州大学研究生工作站的相关学院,填写《苏州大学研究生工作站申请表》(见附件1),并提交与建站合作单位共同签署的《苏州大学研究生工作站项目合作协议书》(见附件2),两份材料均需建站合作单位盖章,各提交一式3份。
  2、苏州大学研究生院聘请专家,负责研究生工作站的认定,并由苏州大学正式批准、挂牌。
请各基层研究生培养单位抓紧落实,于4月30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苏州大学研究生院培养办,联系电话:65226986。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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