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我院2019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0-09  浏览次数:473


 根据苏州大学及学部有关通知精神,现就开展我院2019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名额分配

 博士:1

 硕士:2

二、奖励标准

 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3万元;

 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万元。

三、申报条件

 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在校在读全日制20172018级硕士、博士研究生,并符合下列评选条件的可以作为候选人申请国家奖学金,获资助的研究生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硕博连读及直博学生和七年制本硕连读学生按评奖时的学制认定参评。

1、思想和政治素质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学部、学院各项规章制度,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品德优良。

2、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刻苦钻研科学文化知识,学风端正,学习成绩优秀,或者学习成绩优良,在国际、全国性高水平竞赛中成绩优秀,发展潜力突出;或者学习成绩优良,担任主要学生干部,积极参与组织学校各类活动和社会实践,在服务社会方面做出突出贡献者。

3、关心集体,积极参加社会工作和社会实践活动。

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参评资格

 (1)违法违纪、违反学术道德规范行为者,各类考试作弊或违纪者;

 (2)未达到研究生培养要求,一学年内有课程不及格或中期考核不合格者以及未按时开题者等;

 (3) 研究生科研实验记录抽检不合格者;

 (4)违反实验室安全规定,并受到处罚者;

 (5)在学校规定时间内未完成学籍注册手续者,学籍状态处于休学、保留学籍者,超过基本学制年限延长学习期限者;

 (6)在入学考试报名材料或奖学金申请材料中隐瞒事实或有虚假内容者;

 (7)其他经学校认定不符合参评条件者。

四、评定办法

 所有申报学生按综合测评分排序。研究生在学制期限内申请和获得国家奖学金的次数不限,但其已经用于申请并获得国家奖学金的科研成果或奖项不得在本年度申请其他各类奖助学金时重复使用(除特别注明外)。

五、评审程序

 学院成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由单位主要领导、学术委员会委员、研究生导师代表、研究生管理人员代表和学生代表组成。在评审工作中应遵循平等原则、公正原则、回避原则、保密原则。

1.符合申报条件的研究生自愿申报,填写相关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交所在年级负责人;

2017级研究生:杨晓林734984381@qq.com

2018级研究生:欧阳楠785901429@qq.com

2.学院对申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对申报人的学习成绩、科研成果和获奖情况进行核定;

3.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对本学院申报材料进行评审,确定本学院拟获奖学生名单,并在学院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学部提交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

4.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对上报的获奖学生名单进行审定,审定结果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5.学校将评审工作情况和评审结果报江苏省教育厅。

六、综合测评分计算办法

 研究生奖学金的综合测评主要考核以下三个方面:学习成绩、学术与科研活动、社会活动及其他。

综合测评分= 学习成绩×10% + 学术与科研活动成绩×40% + 评委打分×40%+ 社会活动成绩×10%

 若无学习成绩的,相应比例归并到评委打分中。

1.学习成绩

 学习成绩=(课程成绩1×学分1+……+课程成绩×学分n)/总学分,满分超过100分的课程,使用归化成绩:课程成绩/满分×100

2.学术与科研活动成绩

1) 研究生科研成果应是苏州大学医学部为第一署名单位且为通讯单位之一,并要求已见刊(on line);

2)发表IIISCI论文排名前三位作者计分方法按0.60.30.1比例计算(前两位为共同第一作者,按0.450.450.1比例计算;前三位为共同第一作者,按1/31/31/3比例计算),Nature Index中杂志论文等同于ISCI论文;

3)其它文章必须本人为第一/共同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如为共同第一作者,分值除以共同第一作者数),否则均视为无效。

4)综述文章和meta文章按同档次杂志的0.5计算;letter仅限原创性文章。

5)项目及科研奖项分为校、省部级和国家级(其中校级奖项和项目限报两项,同类项目和奖项限报一项),项目本人需排名第一,团体竞赛类获奖按人数均分,相同内容的不同级别项目和获奖限报最高级别。研究生获奖情况只填写校级及以上获奖(含校级奖励)。

6)专利计分仅限一作。

7)认定时间为研究生进入现培养阶段以来至2019831,杂志分区以论文发表当年情况为准。以前已经用于申请并获得国家奖学金的科研成果或奖项不得在本次申请时重复使用。

8)级别不够明确的项目和奖项由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根据奖项的重要性和影响力讨论认定级别,其他未尽事宜如有发生由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讨论决定。

注:1.项目是指:政府部门(基金委、科技部、教委等,省市厅校类推)下达的纵向课题。

2.奖项是指:竞赛类获奖。政府部门(科技部、教委等,省市厅类推)颁发的奖项;国家一级学会如中华医学会奖项可视作省部级奖;校级奖与市厅级等同。

9)学术与科研活动成果须有相应科研实验记录和原始数据的支持。

10)学术与科研活动成绩最高分为100

3. 评委打分

 主要考量学生的综合科研素养,其科研成果的重要性和创新性,被引用情况,刊物的影响力,相关成果在学术会议中展示与获奖情况,相关专利申请情况,所获奖项的重要性等,并重点考察申请人在科研成果中的实际贡献,检查相关实验记录和原始数据等支撑材料。另外,学院评审委员会还应考量学术活动参与情况、综合素养等各方面情况后进行打分。评委打分满分为100

4.社会活动及其他

 当年社会服务工作得分必须在4分及以上方可参评。社会活动的计分按照《苏州大学医学部公共卫生学院研究生社会服务工作管理条例》(附件7)规定执行,此维度分值按有关通知执行。

七、上报材料

  1.请有意申请的同学在1091600前将相关材料交至各年级负责人处。

2.科研论文请复印首页,并注明作者排名、发表时间、期刊级别、SCI分区等,并标注IF值;会议论文不参评,但在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考虑。收稿或修回不予认可。

3.《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1)一式五份,务必双面打印;②申报研究生的科研成果和获奖证书复印件一套;③博士和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基本信息汇总表(附件2、附件4);④研究生科研成果及获奖情况汇总表(附件3、附件5)。请申报人和申报单位认真阅读填表说明并参照填报。

4.学院在上报的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名单中,推选1名最优秀的研究生,提供其先进事迹介绍,经学部选拔学校评选后报省教育厅,推荐入选《江苏省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成长启示(2019)》。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事迹材料征集要求见附件6

八、其他未尽事宜欢迎垂询陈玲(医学楼B403  65883323 chenling2019@suda.edu.cn

附件:

附件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doc

附件2: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基本信息汇总表.xls

附件3:博士研究生科研成果及获奖情况汇总表.xls

附件4: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基本信息汇总表.xls

附件5:硕士研究生科研成果及获奖情况汇总表.xls

附件6: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事迹材料征集要求.docx

附件7:苏州大学公共卫生学院研究生社会服务工作管理条例.doc


 苏州大学医学部公共卫生学院                                         2019.10.09

注:填表说明


一、申请审批表


1.“出生年月”和“入学时间”栏按照“00000月”格式填写;


2.“政治面貌”栏填写“中共党员”、“预备党员”、“共青团员”、“群众”,若为民主党派则如实填写党派名称;


3. 基层单位按照各学院规范全称填写;


4.“攻读学位”栏,按“学科门类+学位类别”填,如:“医学博士”、“理学硕士”。


5.“学制”栏,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填写“三年制”,专业学位型硕士研究生填写“二年制”,博士研究生填写“三年制”,七年制临床学生填写“七年制”;


6.专业填写二级学科。 如:“内科学”、“急诊医学”,参见个人培养手册;


7. “申请理由”内容只限定在本页,不得窜页,须有本人亲笔签名;表中“申请理由”能够如实反映学生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道德品质优良等;字数控制在400字左右;


8. “导师推荐意见”内容要如实、全面填写,内容在100字内,不能简单填写“同意推荐”,推荐人必须为本人导师;


9.所有栏中的签名必须为手写签名,不得使用签名印章;


10.评审情况一栏由各基层培养单位评审委员会主任委员签字;


11.“基层单位意见”栏中,由基层单位主管领导签字,盖本单位公章;


12.“培养单位意见”由学校完成,基层单位无需填写;


13.个人申请表为正反面打印,只限1A4纸。


二、推荐汇总表


1.培养单位统一为“苏州大学”;


2.基层单位按照各学院规范全称填写;


3.入学年月格式为“000000月”。


三、科研成果、获奖汇总表


1.科研成果、获奖情况汇总表,请交至各年级负责人处;


2.科研成果及获奖情况界定时间期限为:研究生进入现培养阶段以来至2019831日,以前已经用于申请并获得国家奖学金的科研成果或奖项不得在本次申请时重复使用。研究生获奖情况只填写校级及以上获奖(含校级奖励);


3.研究生科研成果应需注明刊物级别、篇数、刊物名称、作者排名、见刊时间等。


四、填表要求


1.符合条件的研究生认真填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2)并双面打印,每份仅限打印在1A4纸,一式5份,其中申报理由限表格内填写,不要加页。表中导师推荐意见由导师填写,评审情况由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填写,基层单位意见由学院领导填写并加盖学院公章。


2.博士研究生同时填写《博士研究生科研成果及获奖情况汇总表》和《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基本信息表(博士)》,一式1份,并按顺序提供与表中内容相一致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3.硕士研究生同时填写《硕士研究生科研成果及获奖情况汇总表》和《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基本信息表(硕士)》,一式1份,并按顺序提供与表中内容相一致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版权所有 © 苏州大学苏州医学院公共卫生学院

地址:苏州工业园区仁爱路199号 邮编:215123 电话:0512-658833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