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度省重点研发计划(现代农业)项目的通知 | |||||
各有关单位: 根据苏科资发〔2020〕8号文件精神,2020年度省重点研发计划(现代农业)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 1、加快前瞻性技术突破。跟踪世界农业科技发展前沿和未来发展趋势,重点支持生物农业和智慧农业等技术领域的重大原创性技术研发,为提升我省农业产业竞争力奠定坚实基础。 2、加强优良品种选育。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以优质、高效、多抗为目标,重点支持优质稻麦、特色畜禽、特种水产、珍贵林木等领域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重大标志性新品种选育,推动我省现代种业做优做强。 3、促进物质装备创新。围绕我省农业优势特色产业发展需求,以智能高端、高效安全为目标,重点支持智能农业装备、农业生物制品等领域的关键共性技术创新,促进产业融合发展。 4、推进农高区建设。围绕长江经济带、长三角一体化战略需求,以提升南京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主导产业为目标,重点支持食品产业领域的技术和产品研发,提升农高区产业发展水平,推进农高区高质量发展。 5、注重科技集成示范。围绕保障我省粮食安全和高效生态农业发展,以增产增收、绿色智慧为目标,重点支持粮食丰产、果蔬加工、动物健康养殖等领域的技术集成和示范,推进农业可持续发展。 6、完善新型服务体系。围绕我省建设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体系,以提升载体建设水平和服务质量为目标,重点支持科技服务超市、星创天地等载体开展农业新品种、新技术、新产品科技成果转化示范应用、咨询培训、创新创业等公益性科技服务,推进特色产业转型发展。 二、申报条件 1、项目负责人须为项目申报单位在职人员,并确保在职期间能够完成项目。 2、项目符合计划定位和指南方向,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农业产业发展关键核心技术和重大装备。 3、新产品、新装备开发项目原则上以企业为主体申报,鼓励产学研协同攻关;重大科技集成与示范项目要求跨区域多点示范,鼓励首席专家牵头组织。 4、优先支持创新型领军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农业科技型企业和高层次人才创业企业申报的项目;优先支持科技特派员申报的项目;优先支持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申报的项目;鼓励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农业科技园区内企业、农村科技服务超市和星创天地等创新创业平台承建单位申报的项目。 5、除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后补助项目以外,本计划不支持无实质性技术创新内容和一般性技术应用推广项目,不支持产品中试及产业化开发。 三、组织方式 本年度省重点研发计划(现代农业)采取择优竞争方式组织实施,按照重点项目、面上项目和后补助项目三类组织推荐。 1、重点项目 (1)前瞻性技术研发。要求突破核心关键技术,形成自主知识产权。鼓励学科交叉和融合,其中农业信息化领域(指南代码为1012和1013)须跨学科联合申报。前瞻性技术研发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200万元,实施周期不超过4年。 (2)重大品种创新。申报单位应具备开展项目所需的种质资源和育种技术基础,要求获得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重大标志性新品种。鼓励种业企业联合科教单位共同申报。重大品种创新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200万元,实施周期不超过4年。 (3)重大物质装备创新。要求突破核心关键技术,获得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或样机,并有望实现产业化开发。重大装备创新(指南代码为1031和1032)须以企业为主体申报。重大物质装备创新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200万元,实施周期不超过4年。 (4)农高区专题。要求围绕南京国家农高区建设主题和主导产业开展技术研究和应用,大幅度提高农高区主导产业发展水平。鼓励省内科教单位联合农高区内企业共同申报。科教单位为主体申报的项目,须由其主管部门、南京市科技局和南京国家农 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联合推荐,项目必须在园区落地实施。农高区专题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200万元,实施周期不超过4年。 (5)重大科技集成与示范。要求突破产业关键共性技术,在农高区和省级以上农业科技园区开展多点示范应用,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模式。其中,动物规模化生态养殖及智能化管理技术集成创新与示范(指南代码为1054)须由龙头企业为主体申报。重大科技示范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300万元,实施周期不超过4年。 2、面上项目 鼓励科教单位、农业龙头企业和农业科技型企业开展产学研协同创新,突破产业关键共性技术,获得自主知识产权产品和装备。农产品加工技术研究及产品开发(指南代码为2021至2023)和农业投入品创制(指南代码为2031至2035),须以企业为主体申报。面上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80万元,实施周期不超过3年。 3、后补助项目 (1)品种后补助。择优组织推荐2017-2019年内自主选育而成,获得品种权、审(鉴)定证书或备案,未获省级及以上财政资助的品种。品种后补助经费不超过50万元。 (2)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后补助。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指南代码为3017)按照上年度开展公益性科技服务的实效和实际发生的费用择优进行补助。 四、申报要求 1、本年度项目由项目主管部门择优限额推荐申报。 2、全面实施科研诚信承诺制。 3、同一项目负责人限报一个项目,同时作为项目骨干最多可再参与申报一个项目,在研项目负责人(不含省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创新能力建设计划项目和国际科技合作计划项目)不得牵头申报项目,项目骨干的申报项目和在研项目总数不超过2个。同一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申报省重点研发计划和省科技成果转化计划项目。品种后补助项目不受上述限制。 4、申报单位须对照指南规定的项目类型和指南代码进行申报,一个项目填写一种项目类型和指南代码。经费预算及使用须符合专项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总经费预算合理,支出结构科学,使用范围合规。 五、预申报截止时间及材料报送要求 请拟申报2020年度省重点研发计划(现代农业)项目的老师于2020年2月5日前将2020年度省重点研发计划(现代农业)项目预申报简表(见附件2)电子版交由各单位科研秘书汇总后连同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报送至科学技术研究部科学技术处重点项目管理科,发送至邮箱:chenzhi@suda.edu.cn。 未尽事宜,请与科学技术研究部科学技术处重点项目管理科孟劼、陈智联系,联系电话:62768342,我们将热忱为您服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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