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学期结束前和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1-10  浏览次数:276




关于做好学期结束前和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学院(部)、直属单位、科研机构:

为保障假期期间师生员工人身和学校财产安全,根据《苏州大学完善实验室安全治理体系提升治理能力的实施意见》(附件1)文件精神,以及校园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会议和实验室安全工作委员会会议部署,现就做好学期结束前和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安全教育与人员准入

按照“全员、全程、全面”的要求,各单位在寒假前组织寒假期间使用实验室的所有师生员工开展一次安全教育培训活动,并保证寒假期间做到:

1.所有使用实验室的人员(包括教师和各类学生)必须经过培训并考核合格,未经培训或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实验室开展工作;

2.原则上实验室不对外来人员开放,特殊情况须由各单位书面申请并经学校相关职能部门批准后才能允许进入实验室开展工作。

请各单位在放假前将培训情况汇总,填写《苏州大学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汇总表》(附件2)。

二、隐患排查与场所准入

各单位须充分掌握寒假期间实验室的“人、机、物、环”等安全要素,所有开展工作的实验室须做到全过程管控,对照《苏州大学实验室安全标准化检查表》(附件3)开展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并保证寒假期间做到:

1.对检查的安全隐患必须建立隐患台账,填写《苏州大学学院(部)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登记表》(附件4),台账内容必须填写规范完整,并统一由各单位收集、备案;

2.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立即整改,一时难以整改的,须立即落实责任人、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间,全面完成整改后方可投入使用;

3.隐患未完成整改的、2019年度两次及两次以上被列为“红牌实验室”,或经研判可能会造成事故的较大隐患所在实验室,寒假期间一律停止使用;

4.强化实验室使用备案制度,全面掌握“哪些在用”、“谁在用”、“用多久”、“谁负责”、“用些什么”等基础信息,实验室负责人须填写《苏州大学假期实验室使用备案申请表》(附件5)并报各单位审核备案。请各单位在放假前将审核备案情况进行汇总,填写《苏州大学假期实验室使用备案汇总表》(附件6)。

三、风险控制与监督检查

寒假期间符合“人员准入”和“场所准入”的实验室投入使用时必须开展“每日三查”,并保证做到:

1.实验室检查内容重点关注高温、高压、高速、冷冻等危险仪器设备的安全状态,危险物品尤其是危险化学品的规范储存、使用情况和操作过程的安全状态,以及明火取暖等水电安全、消防设施设备和各类应急处置能力情况,冰冻、降雪等恶劣天气的实验室安全设施设备的安全状态等;

2.实验室应至少保证两人在场,不得擅自离岗,从事危险有害程度较高的实验,必须有教师在场,一律不允许过夜开展实验;

3.各单位须开展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巡查制度和值班制度,实验室安全工作委员会(小组)须制定实验室安全巡查计划,填写《假期实验室安全检查计划表》(附件7);

4.各单位负责人须加强对寒假期间开放实验室安全重点部位、隐患频发部位、实验室“每日三查”执行情况、人员准入情况开展安全检查。

请各单位根据通知要求,将《苏州大学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汇总表》(附件2)、《苏州大学假期实验室使用备案汇总表》(附件6)、《假期实验室安全检查计划表》(附件7)于1月15日前以邮件的形式发送至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实验材料与设备管理中心)。联系人:姜享旭,电话:0512-67504193,邮箱:xxjiang@suda.edu.cn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实验材料与设备管理中心
2020-01-08 10:48:47

 起草人:实验材料与设备管理中心  李婉婷发布人:实验材料与设备管理中心  李婉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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