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了更好的服务申报人员,根据本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集中受理项目申报工作安排,结合我校具体情况,现将申报过程中需要盖章的材料(申请书签字盖章页依托单位公章除外)审核盖章时间节点安排通知如下:
1、医学伦理审查报告(学术委员会<校本部子实堂212室>审核、盖章)
盖伦理委员会公章 2月28日、3月1日
2、社科基金结项证书(人文社会科学处<校本部子实堂207室>审核、开具用印申请、校办盖章)
盖学校公章 3月1日
3、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协议书(科学技术研究部科学技术处<校本部子实堂405室>审核、开具用印申请、校办盖章)
盖学校公章 3月1日
4、非本校人员依托申报合同(已办好流转手续,科学技术研究部科学技术处<校本部子实堂405室>审核、开具用印申请、校办盖章)
盖学校公章 3月1日
5、重大项目、重大科学仪器研制专项经费预算(财务处<东校区凌云楼805室>、科学技术研究部科学技术处<校本部子实堂405室>审核、盖章)
盖财务处和科学技术研究部公章 3月1日
请各单位根据时间节点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形式审查和盖章事宜,以免影响项目申报工作的正常进行。特别提醒:集中受理类型申请书的申请截止时间:2019-03-05 12:00,逾期系统将关闭。
未尽事宜,请与科学技术研究部科学技术处基金管理科席建、葛辰联系,电话:67507192,我们将热忱为您服务。
科学技术研究部 |
2019-02-19 15:14:32 |
起草人: | 科学技术研究部 席建 | 发布人: | 科学技术研究部 刘海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