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年苏州市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资助培养人员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4-08  浏览次数:276

各有关单位:

根据苏州市科学技术协会《关于开展2019年苏州市科协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资助培养人员推荐工作的通知》和《苏州市科协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实施办法(试行)》的相关精神,现将2019年度“托举工程”资助培养人员推荐选拔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申请人须为我校从事自然科学、工程与技术科学、农业科学、医学科学的青年科技工作者,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创新、求实、协作、奉献的科学精神和优秀的学风、学术道德;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以2019年6月30日实足年龄计算);

3.学术技术水平在全市同行中具备一定优势,在所在学科领域具有较大发展潜力;

4.未曾列入其他市级以上人才计划资助对象。

我校限推荐三项。

二、资助范围

1.出国(境)参加国际学术会议

(1)参加由重要国际科技组织发起的国际大科学工程计划主办的国际会议,由国内、外高校、企业在优势学科、优势技术领域举办的短期培训班(一个月以内)或类似活动的差旅费、注册费等开支,在活动中作学术报告、论文交流发言的优先资助,同等条件下,首次出国参会的优先资助;

(2)参加国内外科技组织(学会)专业委员会主办的国内外短期培训班(一个月以内)或类似活动的差旅费、注册费等开支;

(3)参与服务国家外交大局的国际学术交流项目,“一带一路”国际交流合作项目;

(4)由国外组织发起的一般性会议(未明确会议召开具体时间、全年均可参加的培训)、非学术交流活动等,原则上不予资助。

2.参加国内重要学术会议

参加国内重要学术会议(列入中国科协《重要学术会议指南》范围的学术会议)并作大会交流的差旅费、注册费等相关支出。

3.其他

在国际一流期刊或国内权威核心期刊发表文章,出版自然科学范围内的原创性科技、科普类著作等相关支出;开展重大课题研究、关键技术攻关、重大专利转化等科研工作的直接支出,首次优先。

三、资助期限

2019年1月1日—2019年12月31日

四、推荐要求

1.国外短期培训班、国际学术交流等活动内容和主办者,必须与申请人所在学会的学科、技术领域密切相关;

2.参与学术交流内容属于学科发展前沿或者高新技术领域,符合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点产业、重点学科和重点技术领域实际要求;

3.申报人已接到国内外有关机构或组织对其本人发出的在本年度参加短期培训、国际组织学术交流等活动的正式邀请,并出具邀请信或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4.申报人所在单位应以书面形式,同意其参加短期培训、国际学术交流等活动,同时对其政治素养、道德品行、诚信守法等把关,加盖单位公章后,报所在地科协或所在学会。

五、报送材料

1.《苏州市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项目申报书》纸质件3份,并附电子版。

2.附件材料:候选人重要科技奖项获奖证书材料复印件1套(不超过5项);实施的发明专利证书及其实施情况的复印件等证明材料1套(不超过5项);有代表性的论文和著作及评述原件或复印件等材料1套(不超过5篇、册);赴国外参加国际学术交流、短期培训和国际组织有关活动等项目的邀请函复印件及中文译件。

请拟申报此次苏州市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项目的教师于2019年4月12日前将相关材料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wubin92@suda.edu.cn,纸质材料报送至科学技术研究部科学技术处平台管理科。我校将根据申报情况择优推荐。

未尽事宜,请及时与科学技术研究部科学技术处平台管理科吴彬、施雪奎联系,电话:67506226,我们将热忱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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