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部)、直属单位、科研机构: 为进一步保障我校实验室安全,根据9月4日教育部、公安部关于学校安全工作的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以及9月5日学校安全稳定工作会议部署,结合学校8月31日发布的《喜迎国庆70周年,做实实验室安全工作——“保平安、守底线、零容忍”实验室安全风险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通知要求,请各单位立即对实验室各类外来人员的进行梳理,强化安全管理,切实做好“准入制”。 一、实验室外来人员是指利用我校实验室开展工作的,除苏州大学在职职工、在籍学生之外的其他人员,含各类短期讲学、进修、研修、合作以及其他临时用工人员等; 二、实验室外来人员须经学校人力资源处、研究生院、学生工作部(处)、科学技术研究部、人文社会科学处、国际合作交流处、港澳台办公室或其他相关职能部门同意或备案,并接受类同于在职教职工和在籍学生的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考试合格或持证上岗,方能进入学校实验室开展相关工作,其他外来人员一律禁止在我校实验室开展工作; 三、请各单位迅速摸清“底数”,梳理各类外来人员从事实验室工作情况,将符合规定的实验室外来人员情况进行统计汇总,填写附件《苏州大学实验室外来人员统计表》,于9月9日前以邮件的形式报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并及时清理和杜绝其他外来人员从事实验室工作。 联系人:姜享旭,联系电话:0512-67504193,邮箱:xxjiang@suda.edu.cn。 请各单位把实验室安全红线树牢,把责任分工压实,把学校大门守严,把实验室看紧,把隐患排查和风险治理做细,对所有可能影响实验室安全的各类因素开展一次全面的大排查、大整改、全落实,确保学校实验室及校园安全、稳定、有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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