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字 [2013]127号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做好研究生帮困解困工作,需对研究生困难情况进行调查统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统计范围:2013级在校困难研究生;
二、本次困难调查由研究生将困难证明上报至各培养单位,各院部进行审核并拟定困难程度,填报苏州大学研究生困难情况调查汇总表后和困难证明统一上报至研究生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教育与管理科;
要求:
(二)所附困难证明分为三类:1、各地民政部门颁发的低保证或享受低保待遇证明;2、各地民政部门出具的困难证明;3、已盖有民政部门印章的《苏州大学研究生家庭情况调查表》。其他形式的困难证明不予认可。
三、2013年家庭或本人出现重大变故造成困难的2011级和2012级研究生,请另附学院说明及困难证明一并上报;
四、请各培养单位在12月13日中午12点前完成上报工作。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