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2014学年第1学期医学部部分课程期中考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10-31  浏览次数:364

 

关于苏州大学医学部
2013~2014学年第1学期部分课程期中考试的通知
各学院、各班级:
为了配合学校期中教学质量检查,根据教学安排,决定对部分课程进行期中考试,现将考试安排通知如下:
1、考试课程、时间和地点见附表1:“2013~2014学年第1学期部分课程期中考试安排表”;附表2:考试学生具体名单。根据学校教务部规定,所有必修课程都必须进行期中考试,本学期经学校立项参加进程化考核的课程按原定方案和计划实施平时测试或期中考试。所以表中未安排课程,各学院根据具体情况,自主安排,并在11月8日前将安排情况报教学办。
2、请各学院接到通知后,组织相关教研组命题,命题范围为本学期9周前(含第9周)所讲内容,卷面总分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请于课程考试5天前将试卷(A、B卷)、参考答案、命题审核表送医学部教学办公室,以便及时安排付印;
3、学生应认真阅读本科教学手册中的考试管理细则,遵守考场规则,携带准考证和学生证按时参加考试,对于未带学生证和准考证的学生监考老师有权不让其参加考试。无故不得要求缓考;若因各种原因确需缓考的同学,请填写缓考申请表(附表4),履行缓考审批手续,得到批准后方可缓考,缓考课程的期中成绩以期末考试成绩计;未批准缓考而擅自不参加考试者,以“旷考”论处,该课程期中成绩以“零”分计,;已办理缓考手续但又参加考试者,考试成绩无效
4、参加本学期课程重新学习的学生务须参加期中考试。
5、请各学院根据考试安排表,安排教师监考(15人以下一名,15-50人二名,50人以上三名)。要求严肃考场纪律,监考教师务必于考试前15分钟到场清理教室,随机调整考生座位,检查考生学生证和准考证,并在考试开始前向考生宣读考场规则,尤其须提醒考生切勿将手机等通讯设备带入考场。整个考试期间严格履行监考职责,以杜绝考试违纪作弊现象。一经发现作弊现象,立即终止其考试,取消考试资格,并及时将情况报相关学院和部教学办公室。
6、期中考试成绩根据教务处相应规定,请于13周前在教务管理系统中录入,以便学生查询,逾期系统将自行关闭。
 
 
 
                                             医学部教学办
2013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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