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职职工住房补贴补充材料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10-10  浏览次数:577

关于在职职工住房补贴补充材料的通知



后管【2013】64号
 
各学院(部)、部门、直属单位、附属医院:
    根据学校住房补贴工作部署安排,对符合条件并已申请住房补贴的离退休人员,其补贴申请已在7月底报送江苏省省级机关事务管理局审核,待审核完毕后即可进行离退休人员住房补贴发放工作。
 
    现开始对符合条件并满25年工龄在职人员住房补贴材料审核、申报。凡在今年递交住房补贴申请后职称、职务有变动人员,请将最新的职称、职务证书/聘书(复印件)及人事处开具的补贴工龄及职级证明(原件),于2013年10月25日前送后勤管理处校产科(阳澄湖校区行政楼105室、天赐庄校区凌云楼0108室),以便及时调整相关人员住房补贴标准。
 
    另外,请各单位再次通知:住房补贴未达标且尚未提交申请人员,尽快准备好材料并送校产科以便审核、补报(材料要求详见5月30日6月4日通知)。 

 
后勤管理处
2013-10-10 11:48

  起草人: 后勤管理处 陈刚   发布人: 后勤管理处 庄建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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