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和学部相关通知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现就我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注册在校在读全日制研究生,并符合下列评选条件的研究生可以作为候选人申请奖助学金,硕博连读及直博学生按评奖时的学制认定参评。
1、思想和政治素质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学部(院、系、所)各项规章制度,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品德优良。
2、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刻苦钻研科学文化知识,学风端正,学习成绩优秀,诚实守信,积极参加科研活动,并取得一定成绩。
3、关心集体,积极参加社会工作和社会实践活动。
4、人事档案须转入我校。
5、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学业奖学金参评资格
(1)违法违纪、违反学术道德规范行为者。
(2)未达到研究生培养要求,一学年内有一门以上(含一门)课程不及格或中期考核不合格者以及未按时开题者等。
(3)研究生科研实验记录抽检不合格者。
(4)违反实验室安全规定,并受到处罚者。
(5)其他经学校认定不符合参评条件者。
二、综合测评分计算办法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综合测评主要考核以下三个方面:学习成绩、学术与科研活动、社会活动及其他。
研究生一年级:
综合测评分 =初试成绩×50% + 复试成绩×50%
注:推免生根据本科成绩GPA分值高低结合学院名额分获特等和一等奖学金。
社会工作和科研情况不作为评定指标;
研究生二年级:
综合测评分 = 学习成绩×10% + 学术与科研活动成绩×80% + 社会活动成绩×10%
其中:
1、学习成绩
学习成绩=(课程成绩1+……+课程成绩n)/n
2、学术与科研活动成绩
研究生科研成果应是苏州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或第一通讯单位,若文章有两名以上作者,I、II区SCI论文排名前三位作者计分方法按0.5、0.3、0.2比例计算,并列作者按顺序依次计算名次。其它文章必须本人为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否则均视为无效,并要求已见刊(含on line);主要考量刊物的大区分类、影响因子、是否是SCI/SCIE/EI等;综述文章按同档次杂志的0.5计算。项目及科研奖项分为校、省部级和国家级,校级奖项限一项。以前已经用于申请并获得奖学金的科研成果或奖项不得在本次申请时重复使用。研究生获奖情况只填写校级及以上获奖(含校级奖励)。认定时间为:2014年9月至2015年10月25日。
| 类别 | 论文(SCI按I-VI区计算) | 授权专利 | 项 目 | 获 奖 | ||||||||||
| | I 区 | II区 | III/VI区 | EI | 核 心 | 省 级 | 发明 | 实用新型 | 国家 | 省级 | 市厅/校级 | 国家 | 省级 | 校级 |
| 分值 | 60 | 40 | 10 | 10 | 3 | 1 | 10 | 5 | 20 | 10 | 5 | 60 | 20 | 3 |
注:项目是指:政府部门(基金委、科技部、教委等,省市厅校类推)下达的纵向课题。
奖项指:政府部门(科技部、教委等,省市厅类推)颁发的奖项;国家一级学会如中华医学会奖项可视作省部级奖;校级奖与市厅级等同;所有不同等级奖项均不包括学术会议奖及学术论文奖。
3、社会活动及其他
研究生班主任对研究生担任社会工作及获奖情况进行评议。每位研究生社会活动基础得分80分,部院级以上学生干部加6-10分,班级学生干部加2-5分,视其社会工作情况给予加分;校级奖励加3分,省级奖励加5分,国家级奖励加10分,所有加分必须在单位内公示。积极参与组织学校各类活动和社会实践,在服务社会方面做出突出贡献者同等情况下优先。执行实验室安全制度不到位、实验室安全培训考核不合格者等酌情扣分。
三、名额分配
博士:特等奖1名;二等奖2名;
硕士:特等奖4名一等奖11名;二等奖21名;三等奖35名。
硕士等次分配将适度考虑学术型和专业型间的比例,具体由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在评审时确定。
四、材料提交
(一)需要提交的材料:
2015级研究生:苏州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表纸质档一份并电子档;
2014级研究生:
1.苏州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表纸质档一份并电子档;
其中,成绩排序名次不填;评奖依据主要从学习成绩、科研、社会工作等方面阐述,科研中涉及论文发表情况则需按引文格式列出具体论文;
2.成绩单一份;
3.学术论文等(复印首页并注明刊物类型、分区和影响因子等信息);
4.专利、项目等证明材料;
5.科研和社会工作获奖证明材料;
6.学业奖学金申请情况一览表电子档。
(二)材料上报
1.材料电子档请发送至邮箱 raoyonghua@suda.edu.cn;
2.纸质材料请交至学院B403饶永华处;
3.所有材料请在2015年11月2日下午5点前提交,逾期视为放弃申请。
五、其他未尽事宜请垂询饶永华(65883323 raoyonghua@suda.edu.cn).
医学部公共卫生学院
2015年10月29日
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