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2014年度教职工年度考核和教学科研等业绩点统计工作即将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14年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 根据省教育厅《转发< 省委组织部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4年全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和《苏州大学关于教职工年度考核和岗位聘任考核工作的实施意见》(苏大人〔2006〕36号)有关精神,现将2014年教职工年度考核的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考核范围:2014年底全体在职在岗的教职工,含外籍专家、人事代理制人员、编外劳动合同制人员、科研助理。 (二)考核时限:2014年1月-2014年12月。 (三)考核内容:教职工的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重点考核履行岗位职责的工作实绩。 德:主要考核遵纪守法、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情况。 能:主要考核业务技术水平,管理能力的运用发挥,业务技术的提高、知识更新情况。 勤:主要考核工作态度、勤奋敬业精神和遵守劳动纪律情况。 绩:主要考核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效率、取得成果的水平以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廉:主要考核廉洁自律、廉洁奉公情况。 (四)考核等第: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 (五)优秀指标数按实际参加考核人数的15%核定,具体名额另行书面通知。 (六)具体安排 1、关于阳澄湖校区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安排 根据《苏州大学阳澄湖校区与校部对接工作实施意见》(苏大〔2012〕25号)文件精神,结合对接工作的推进情况,阳澄湖校区教职工2014年年度考核组织工作安排如下: (1)阳澄湖校区机关工作人员和辅导员的年度考核工作,由校区管委会根据学校的考核办法组织考核。 (2)阳澄湖校区各系部业务教师的年度考核工作由定位学院组织开展。考虑到目前各学院对接工作推进情况不同,各定位学院在组织开展2014年度考核工作时,可统一开展,也可将阳澄湖校区教师单独安排教研室进行年度考核。业务教师在阳澄湖校区履行工作职责的考核情况由校区管委会提供。定位学院在综合确定阳澄湖校区教师年度考核结果时,应充分考虑校区管委会提供的考核情况。 2、2015年1月9日前,各学院(部)、部门、单位完成考核工作,并将《2014年苏州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表》(附件下载)及考核汇总表(邮件另发)报送人事处。考核的组织、程序、形式及相关具体要求等需严格按照省教育厅《转发< 省委组织部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4年全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和《苏州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和岗位聘任考核工作的实施意见》(苏大人〔2006〕36号)有关规定执行。 3、人事处对拟确定为优秀等第的人员进行公示,并对拟确定为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的人员进行情况核实。 4、学校审定考核结果。被确定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等第的,人事处将书面通知被考核人。 二、2014分配年度教学科研等业绩点统计工作 2014分配年度(2014年2月—2015年1月)各学院(部)和科研单位教学科研业绩点以及新增点的统计按照《苏州大学绩效工资实施办法(暂行)》(苏大委〔2013〕48号)文件精神进行。业绩点统计工作日程安排如下: 2015年1月7日前,各学院(部)、科研单位完成业绩点统计,并报相关职能部门; 2015年1月14日前,相关职能部门完成核对工作,并将业绩点报人事处,人事处汇总全校业绩点; 2015年1月23日前,学校研究确定2014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并将超工作量业绩奖励、管理和支撑队伍年度奖励补贴、新增点奖励核拨给各学院(部)和科研单位。 未尽事宜,请及时与人事科、劳动工资科联系。联系电话:67503148(人事科)、67502552(劳动工资科) 特此通知。 | |||||
| |||||
| |||||
|
2014年苏州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表.doc (40.0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