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财字[2014]38号 各学院(部)、部门、直属单位: 2014年度报账工作已经结束,现就借款清理及2015年度恢复报销等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4年12月15日前,办理现金借款的教职工,请在12月29日前至财务处凌云楼收单点(东校区凌云楼702)办理还款手续;办理转账借款的教职工,如已取得发票,请及时办理报销手续冲销借款,凡逾期不冲销借款,将按《苏州大学往来款项管理暂行办法》(苏大财【2009】10号文)规定进行处理。 二、我处已完成2014年度报销付款业务,凡因手续不全等原因未能报销的单据已通过电子邮件或手机短信通知报账人,请报账人及时根据邮件或短信提示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并于12月29日前将报销单据送至财务处凌云楼收单点,逾期不予受理。 截至12月27日还未收到报销款项的教职工,请及时与会计科联系,由此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三、因财务系统初始化及年终决算报表编制等原因,我处于2015年1月1日至1月11日进行内部账务处理,2015年1月12日(星期一)起恢复对外报销,如需紧急付款,可于1月4日起办理借款。 2014年12月16日至12月31日票据,请于2015年3月31日前办理报销,过期票据不予报销。 特此通知,请相互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