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政策调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12-10  浏览次数:334

关于201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政策调整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201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对申请政策进行了部分调整,现将有关调整通知如下:

    1、自2015年起,各类型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一律采用在线方式撰写。

    2、自2015年起,各类项目申请经费分为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两部分,其中,直接费用包括设备费、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燃料动力费、差旅费、会议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其他支出;间接费用是指依托单位在组织实施项目过程中发生的无法在直接费用中列支的相关费用,主要包括依托单位为项目研究提供的现有仪器设备及房屋,水、电、气、暖消耗,有关管理费用的补助支出,以及绩效支出等。《指南》所列资助强度为直接费用与间接费用之和。申请人只需填报直接费用部分,间接费用及项目申请经费在申请书中自动生成。

    劳务费:不再设比例限制,应结合当地实际以及相关人员参与项目的全时工作时间等因素,合理确定。

    间接费用:依照依托单位承担项目的间接费用预算、项目执行期限,以及单位管理情况、信用等级情况等因素,由自然科学基金委按年度核定,集中拨付。

    未尽事宜,请与科学技术与产业部科学技术处项目管理办公室刘开强、严丽娟联系,我们将热忱为您服务,联系电话:67507192。

 


 

 
   
科学技术与产业部
2014-12-09 15:30:43

  起草人: 科学技术与产业部  刘开强 发布人: 科学技术与产业部  刘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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