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发展公示

发布时间:2015-04-24  浏览次数:1593

经学院党委会讨论决定,拟将下列同志列为入党发展对象:

发展对象:吉永新、齐娜娜、刘明星、李昂、闫宁、孔凡龙

若对以上同志有异议,请于前公示后一周内向学院党委反映。

院党委

2015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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