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大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控研究等重点专项2016年度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4-11  浏览次数:328

关于组织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大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控研究等重点专项2016年度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科技部网站通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大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控研究等重点专项2016年度项目指南已经发布,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重点专项是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组织实施的载体,是聚焦国家重大战略任务、围绕解决当前国家发展面临的瓶颈和突出问题、以目标为导向的重大项目群。重点专项下设项目,根据项目不同特点可设任务(课题),指南以项目形式进行征集。按照国发64号文件的要求,科技部会同相关部门,根据“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的原则,遵循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新的项目形成机制,面向2016年凝练形成了若干重点专项并研究编制了各重点专项实施方案,已经国家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战略咨询与综合评审特邀委员会(以下简称“特邀咨评委”)和部际联席会议审议通过,并按程序报国务院批复同意。根据“成熟一批、启动一批”的原则,现将“重大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控研究”等重点专项2016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现已发布。

    本次公布的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大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控研究”等重点专项2016年度项目申报指南及申报要求详见科技部网站,网址:http://www.most.gov.cn/tztg/201604/t20160407_125054.htm

    项目实行网上申报(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service.most.gov.cn),项目申报书具体格式在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相关专栏下载。

    项目申报可通过国务院有关科技主管机构、地方科技主管部门、原工业部门转制成立的行业协会或纳入科技部试点范围并评估结果为A类的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以及纳入科技部、财政部开展的科技服务业创新发展行业试点联盟等途径向科技部推荐申报。拟通过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推荐申报的项目负责人,请抓紧与科学技术与产业部科学技术处项目管理办公室联系创建项目,并于5月2日前完成网上填报工作,并将纸质版材料三份(两份原件、一份复印件)于5月4日前交至科学技术与产业部科学技术处项目管理办公室。

    未尽事宜,请与科学技术与产业部科学技术处项目计划办公室种国双、刘开强联系,电话:62768342,我们将热忱为您服务。


             
附件1.“重大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控研究”重点专项2016年度项目申报指南.doc (1.45M)   
附件2.“重大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控研究”重点专项形式审查条件.doc (17.5K)   
附件3.“重大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控研究”重点专项指南编制专家.doc (33.0K)   
附件4.“海洋环境安全保障”重点专项2016年度项目申报指南.doc (38.5K)   
附件5.“海洋环境安全保障”重点专项形式审查条件.doc (232.20K)   
附件6.“海洋环境安全保障”重点专项指南编制专家.doc (1.33M)   
科学技术与产业部
2016-04-08 13:38:58

起草人:科学技术与产业部  刘开强发布人:科学技术与产业部  刘海燕

 

版权所有 © 苏州大学苏州医学院公共卫生学院

地址:苏州工业园区仁爱路199号 邮编:215123 电话:0512-658833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