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16年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及实验技术人员科研业绩(自然科学类)进行审核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3-29  浏览次数:329

关于对2016年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及实验技术人员科研业绩(自然科学类)进行审核的通知

 

各学院(部)、部门、直属单位:

    根据学校人事处《关于做好2016年教师及实验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现将2016年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及实验技术人员科研业绩(自然科学类)审核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核时间:

    2016年4月11日—4月12日

二、材料要求:

    1、请各有关单位按照学校今年职称评审要求,提供“苏州大学教师职务聘任综合报表(学院部用表)”的科研统计表打印稿一式四份(加盖二级单位公章),并于4月8日前将电子版发送至wanglei1218@suda.edu.cn。

    2、申报高级职称人员应提供项目相关证明文件(如准予结题通知、项目批文、项目合同、验收证书、申报书等)、论文相关检索报告、论著原件、获奖证书原件及其他相关材料。外校调入人员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原件。

    3、请各学院(部)组织人事秘书统一送审,不接受教师个人单独送审。

    另:JCR分区表详见http://www.fenqubiao.com/,用户名:SZDX,密码:37193。

三、具体时间安排:

    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4月11日(星期一)

    上午:数学科学学院、物理与光电·能源学部、材料与化学化工学部

    下午: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电子信息学院、机电工程学院、沙钢钢铁学院、城市轨道交通学院

    4月12日(星期二)

    上午:医学部各学院、各附属医院及科研机构

    下午:纺织与服装工程学院、金螳螂建筑学院、功能纳米与软物研究院、其他单位

四、审核地点:

    纵向项目:凌云楼1104室

    军工项目:凌云楼1109-1111室

    论文、科技奖项:凌云楼1108室

    专利、横向项目:凌云楼1011室

    “苏州大学教师职务聘任综合报表(学院部用表)”一式四份,分送上述四个办公室。

    未尽事宜,请与科学技术与产业部综合办公室王磊联系,电话:67507162。

    特此通知。

 


 
 
   
科学技术与产业部
2016-03-29 08:31:54

  起草人: 科学技术与产业部  刘海燕 发布人: 科学技术与产业部  刘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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