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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14—2015年度苏州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苏府办【2016】15号)文件精神,以及《关于印发﹤苏州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评选实施细则﹥的通知》(苏科协【2016】17号)的有关规定,苏州市2014-2015年度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的评选工作已经开始,为了做好论文的收集和推荐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论文的时限 2014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期间,在省级以上学术刊物上公开发表或在省级以上学术会议上作大会主题交流并由会议主办单位出具证明材料的论文。 二、参评论文的要求 (一)具有较高学术水平或对推动我市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具有实用价值的论文。社会科学类论文、科技工作总结、试验报告、毕业论文及科普文章、专著等不参加评选。 (二)按照科学性、创造性、实用性的原则,凡符合参评条件且学术水平达到国际、国内、省内先进水平或对推动我市经济建设、生产科研活动具有重要意义的论文,均可参加评选。 三、论文报送要求 (一)参加评选的论文的第一作者应是目前在苏州市工作的科技工作者。 (二)报送论文应附论文原文复印件、论文发表刊物封面复印件和目录复印件各2份,全英文论文应提交500字左右的中文摘要2份。 (三)申报者应认真阅读《苏州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评选实施细则》(附件1),完整如实填写《苏州市自然科学(2014—2015)优秀学术论文评选申报表》(附件2)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各单位科研秘书。 (四)请各单位科研秘书根据《通知》要求对《申报表》和论文进行审核汇总,并填写《苏州市自然科学(2014-2015)优秀学术论文汇总表》(附件3)。 四、报送截止时间 请各单位科研秘书于2016年3月8日前将申报材料交至科学技术与产业部科学技术处成果办(东校区凌云楼1108室)。 申报材料包括:《申报表》、《汇总表》、论文原文复印件、论文发表刊物封面复印件、目录复印件和中文摘要(全英文论文)各2份,其中《申报表》和《汇总表》同时提交电子文档。 未尽事宜请与科技处成果办孟劼、沈勤联系,电话:67507193(内线:37193)。 特此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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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苏州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评选实施细则.doc (32.0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