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学部的教学安排,本学期于2016年1月11日(周一)~2016年1月24日(周日)停课进行期终考试。现将我院期终考试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1、我院教师承担的课程和监考相关信息等见附件“2015-2016-1期终考试安排(公共卫生学院)”。
2、已建立校级试卷(题)库的课程请使用试卷(题)库,无试题(卷)库的课程请出A、B卷,并附评分标准和标准答案。A、B卷难度要求等同,试卷间不得出现相同的试题,且试卷容量适中,考试时间一般为120分钟。每份试卷必须按规定格式(见附件2 试卷模板)打印校对,填写命题审核表(见附件3 命题审核表),经分管领导审阅后于考试前一周交学院饶永华处。
3、学生应认真阅读本科教学手册中的考试管理细则,遵守考场规则,携带身份证或学生证按时参加考试,对于未带身份证或学生证的学生监考老师有权不让其参加考试。无故不得要求缓考;若因各种原因确需缓考的同学,请履行缓考审批手续,得到批准后方可缓考;未批准缓考而擅自不参加考试者,以“旷考”论处,该课程成绩以“零”分计,不能参加补考;已办理缓考手续但又参加考试者,考试成绩无效。选修课不缓考。
4、严肃考场纪律。学院已为每个考场按照相应要求安排了监考老师(即每个考场至少安排2名教师参加监考,50-80人的安排3名,80人以上的安排4名),学院组织监考教师网上培训(见附件4 监考要求),熟悉考场纪律,请监考教师按照安排表监考(如需个别调整,请自行安排好代替监考教师,并报学院)。每场监考,监考老师务必于考试前15分钟到场清理教室,根据考场名单随机安排学生的考场座位。让学生在考场名单上签字,并在考试开始前向考生宣读考场规则,尤其要提醒学生不得随身携带手机等电子通讯工具及与考试有关材料。整个考试期间严格履行监考职责,以杜绝考试违纪作弊现象。一经发现违纪作弊现象,立即终止其考试,取消其考试资格,收取该生试卷和相关作弊材料,填写好考场记录,及时将情况报学院或学部教学办公室(65883323饶永华 65880084崇老师)。
5、请各任课教师认真批改试卷,在
医学部公共卫生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