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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苏州大学自然科学类横向科研项目及经费管理办法》(苏大科技[2014]32号)的相关规定,现开始发放自然科学类横向科研项目配套经费及申领发放2015年度下半年自然科学类横向科研项目立项奖励。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配套及申领范围: 2015年7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经费到苏州大学财务账号上并由科学技术与产业部立项建卡的横向项目(即经费卡编号以“P1”或“1P”开头的项目)。2015年6月30日之前到账的横向项目此前未申领的也可本次申领。 二、发放标准: 根据《苏州大学自然科学类横向科研项目及经费管理办法》(苏大科技[2014]32号)的相关规定,立项奖励最高为到账经费(扣除仪器代办费、协作< 合作>费等后)的30%,从配套经费卡中提取,配套经费卡中金额为立项奖励的最大提取限额;立项奖励可由项目负责人在其项目组内进行分配,确需发给课题组成员的由项目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所在单位科研领导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印章于1月14日前交科学技术与产业部。立项奖励征收个税参照财务处《关于科研酬金个人所得税申报政策调整的通知》(财字[2015]5号)执行。 三、发放流程: 请符合申领条件的教师将横向项目经费卡交至本单位科研秘书进行审核、登记和汇总(办理后经费卡即返还项目负责人),并于1月14日前将加盖本单位公章的“民口横向项目立项奖申领表”(附件一、二)交至科学技术与产业部科技产业处产业管理办公室(凌云楼1013),“军工横向项目立项奖申领表”(附件三)交至科学技术与产业部军工处军工科技管理办公室(凌云楼1109室),同时发送电子版申领表。立项奖励由科学技术与产业部审核后报送财务处,财务处发放到教师交行工资卡。 未尽事宜,民口横向项目请与科学技术与产业部科技产业处产业管理办公室张德荣联系,联系电话:67161752,电子信箱:zdrong69@163.com;军工横向项目请与科学技术与产业部军工处军工科技管理办公室丁正锋联系,联系电话:67507137,电子信箱:dingzf@suda.edu.cn 特此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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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民口横向项目立项奖申领单(配套提取表).xls (37.5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