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25年苏州大学周氏卓越管理服务奖申报评选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将2025年苏州大学周氏卓越管理服务奖申报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我校在职在岗的党政管理人员、专职辅导员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
二、奖项设置及奖励标准
周氏卓越管理服务奖名额一般不超过40名,奖励金额为5000元人民币/人。
三、申报名额
(一)党政管理人员:各单位可推荐不超过1名候选人。
(二)其他专技人员:各单位可推荐不超过1名候选人。
(三)专职辅导员:学生工作办公室可推荐不超过2名候选人。
四、申报条件
候选人应在党政管理岗位、专职辅导员岗位或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工作5年及以上,近5年年度考核至少有1次为优秀,并在以下方面起到表率和引领作用:
(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忠诚热爱教育事业,模范履行岗位职责,带头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履职尽责,真抓实干,服务大局,开拓创新,充分展现新时代教育工作者的良好形象,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二)重视党建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注重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
(三)教育教学管理理念先进,具有较强的行政管理和协调能力,坚持改革创新,不断探索新形势下教育管理的新思路、新方法、新举措,在深化办学体制和教育管理改革、推进教育领域治理能力和水平现代化等方面作出贡献。
(四)善于研究和把握教育规律,负责起草较高水平的学校管理文件、改革方案及撰写调研报告,发表能够提升实际工作水平的高质量教育管理研究论文或学术论文。
(五)工作作风优良,爱岗敬业,甘于奉献,勇于担当,善于作为,廉政勤政,工作业绩突出,在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等方面先锋模范作用突出,在师生中有较高威望。
五、工作要求
(一)请各单位积极组织申报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好中选优的原则,向一线工作人员倾斜。申报者不可同时申报我校其他各类捐赠类奖项;已获学校捐赠类奖项的,上次获奖后须隔3年(即2022~2024年未获捐赠类奖项)方可再次申报,且本次申报使用的相关成果须为上次获奖后的新成果。在党纪政务等处分影响期内或被认定师德失范、教学事故等在处理影响期内的教职工,不得申报本奖教金。
(二)请各单位于5月16日(周五)12:00前报送申报材料。材料包括:
1.苏州大学周氏卓越管理服务奖申报书(附件1),纸质版一式2份,A4纸双面打印;
2.苏州大学周氏卓越管理服务奖申报人员汇总表(附件2),纸质版1份。
上述材料纸质版报送至苏州医学院组织人事办公室(炳麟图书馆824),电子版发送至邮箱:jyxu@suda.edu.cn(邮件标题为“XX单位周氏卓越管理服务奖推荐材料”)。逾期不再受理,敬请谅解。
(三)学校对推荐人员适时开展服务对象评价工作,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未尽事宜,请联系苏州医学院组织人事办公室。联系人:张骏、戴建英、徐佳忆;联系电话:0512-65884028、0512-65884473。

附件2:苏州大学周氏卓越管理服务奖申报人员汇总表(5.12更新).xlsx
苏州医学院组织人事办公室
2025年5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