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2018年年终结账有关事项的通知 | |||||
财字〔2018〕33号 各学院(部)、部门、直属单位: 根据上级相关政策,为确保2018年预算执行进度,做好年终财务结账工作,并保证政府会计制度改革的顺利实施,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销业务 1、本年度日常报销业务(含酬金)网上预约并完成投递截止至2018年12月21日(周五),之后将关闭网上预约报账系统及安放在天赐庄校区(纵横楼一楼大厅)、独墅湖校区(炳麟图书馆一楼大厅、药学院云轩楼一楼大厅)、阳澄湖校区(行政楼一楼大厅)的自助报账投递机,天赐庄校区(凌云楼一楼大厅)自助报账投递机正常运行。 2、材料(含办公物资、实验动物)出库结算截止至2018年12月27日;请通过实验材料采购系统、办公物资采购系统、实验动物管理系统进行材料采购的师生收到货物后及时进行系统确认,以便办理费用结算。 3、凡已在资产管理部门办理固定资产登记手续的本年度票据必须于2018年12月28日前办理财务报账手续。 4、财务处退回的报销单据需在当年报销的,请根据《苏州大学网上预约单补充资料通知书》要求,及时补充资料,于2018年12月28日前通过自助报账投递机投递。 5、年终结账期间,报销业务量大,预计款项到账时间为5个工作日。如有特殊情况,请在预约报销单上说明。 友情提醒:2018年7月1日至11月30日发生的票据请于2018年12月28日前完成预约投递,12月1日以后发生的票据可在2019年3月31日前结报。 二、暂付款项清理 1、2018年12月10日(周一)起停止办理借款业务。 2、2017年12月31日前发生的借款,须在2018年11月30日之前办理冲账;2018年发生的借款须在当年12月28日前办理冲账,相关事项详见校内通知栏“关于催报暂付款项的通知”。 三、外单位汇款清理 请各单位和个人及时关注校内通知栏“核对银行往来款项”信息并办理入账手续。 1、凡已到账的科研经费,请于2018年12月28日前将项目立项材料交至科学技术研究部或人文社会科学处办理立项及入账手续。 2、凡已到账的培训、测试等社会服务收入,请相关职能部门协助有关单位,于2018年12月28日前持相关协议等至收费管理科(凌云楼811室)办理入账手续。 3、凡已到账的各类上级部门来款、企事业单位汇款,请相关职能部门、项目联系人及时确认,于2018年12月28日前持相关文件、合同等至会计服务中心(凌云楼105)办理入账手续。 4、本年度末将对各类无法确认收款人的暂存款项按规定进行清理,相关事项详见校内通知栏“关于清理暂存款项的通知”。 四、票据清理 1、2018年12月14日(周五)起停止办理票据(整本)的领用,各单位已领用的票据(包括空白未用的)请于2018年12月28日前交财务处收费管理科(凌云楼811室)办理年检。 2、凡预借票据(先开具票据给对方)的单位和个人,请立即联系对方单位,须于2018年12月28日前将款项汇入学校账户,不能到账的款项必须追回已开票据,否则按《苏州大学票据管理办法》(苏大财〔2014〕14号文)规定,在经办人的工资、津贴中逐月足额扣回已借票据款项。 3、2018年12月21日(周五)起暂停办理预借票据业务。 五、收入清理 请有关单位对归口管理的各类收入进行催缴,做到“应收尽收”并及时上缴学校。 1、各独立核算单位、承包单位应返回学校的工资(包括社保金等)、水电费、医药费、房租及管理费等费用,请于2018年12月21日前完成结算手续,并于2018年12月28日前将款项汇入学校交通银行账户。 2、学校全资及控股单位按协议或合同约定的上缴款项,请于2018年12月28日前将款项汇入学校交通银行账户。 3、有社会服务收入的单位,请于2018年12月28日前至财务处收费管理科(凌云楼811室)核对收入明细,咨询、联系电话:67500342。 六、其他事项 1、请各合同归口管理单位于2018年12月31日前完成归口管理经济类合同或协议的清理,并于2019年1月10日前将2019年1月1日仍在执行的经济类合同或协议,通过公文系统“合同管理”进行登记,同时将纸质版合同原件1份送财务处预算管理科(凌云楼809室)备案。 2、请国有资产管理处、后勤管理处、图书馆和博物馆于年末前对各归口管理的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并与“江苏省属高校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中固定资产金额核对,同时与财务处账面数核对。固定资产盘点表(加盖部门公章)请于2018年12月31日前交财务处会计服务中心(凌云楼105室)存档,咨询、联系电话67501210。 3、请各仓库管理单位年末前及时进行库存盘点,并于2018年12月31日前将库存材料明细清单(加盖部门公章)及盘点清单交财务处会计服务中心(凌云楼105室)存档,咨询、联系电话67501210。 4、实施会计委派单位年终结账事项另行通知。 5、根据财政部、教育部以及省教育厅关于实施政府会计制度的要求,高等学校自2019年1月1日起统一实施新会计制度。财务处将于2018年12月下旬起开展新会计制度实施必须的财务核算系统升级及初始化工作,2019年开账时间另行通知。 6、未尽事宜,请拨打财务处咨询电话:67501201,我们将热情为您服务。 各部门长期以来对我们的理解和支持,财务处全体人员深表感谢!由此带来的不便,也请各部门给予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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