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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部)、部门、直属单位: 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2016年苏州大学周氏教育科研奖的申报评选工作。根据《苏州大学周氏教育科研奖管理条例(修订稿)》(苏大﹝2014﹞14号)有关规定,现将申报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苏州大学周氏教育科研奖的奖励对象为全校在职在岗教职工。 二、奖项设置及奖励标准 (二)教学奖6名。纳入捐赠类教学奖的申报评选范围,具体请见教务部同日发布的《关于开展苏州大学2016年捐赠类教学奖申报评选工作的通知》。 (三)卓越管理奖3名。统一纳入捐赠类管理奖的申报评选范围,具体请见我处同日发布的《关于开展2016年苏州大学捐赠类管理奖、学术支撑奖申报评选工作的通知》。 三、科研奖申报条件 在科学研究、技术推广、社会服务等方面取得创造性成果,具有较高的科学价值或社会效益、经济效益。 四、申报程序 (一)申报周氏教育科研奖(科研奖)人员填报《苏州大学周氏教育科研奖申报书》一式二份(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同时发送电子稿),其中科研奖申报书自然科学类在科学技术研究部网页下载,人文社科类在人文社会科学院网页下载。 (二)申报周氏教育科研奖(教学类)、周氏教育科研奖(卓越管理奖)人员分别按照《关于开展苏州大学2016年捐赠类教学奖申报评选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开展2016年苏州大学捐赠类管理奖、学术支撑奖申报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准备材料。 五、评奖程序 (一)申报者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周氏教育科研奖(科研奖)申报书报所在学科对应的归口管理部门(科学技术研究部或人文社会科学院)。 (二)学校组织评审,择优确定拟获奖人选。 (三)拟获奖人选在校内公示5天后,由学校发文公布颁奖。 六、其他事项 (一)申报者不可同时申报我校其他各类捐赠类奖项; (二)己获学校捐赠类奖项的,上次获奖后须隔3年方可再次申报,且本次申报使用的相关成果须为上次获奖后的新成果。 (三)请各单位积极组织申报有关工作,申报者有关材料务请在2016年7月15日前报至相关部门,同时将申报表电子版发送至相应联系邮箱。逾期不再受理,敬请谅解。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科学技术研究部:孟劼, 67507193,jmeng@suda.edu.cn 人文社会科学院:郭才正,65227842,czguo@suda.edu.cn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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