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填报201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集中审批项目计划书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9-03  浏览次数:531

关于填报201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集中审批项目计划书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201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集中审批项目计划书填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各项目负责人根据邮件通知尽早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https://isisn.nsfc.gov.cn),查看项目批准通知书,获取计划书并按要求填写。首先请仔细阅读计划书中第二页“计划书填报说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15〕15号)和《苏州大学纵向科研项目和经费管理办法(自然科学类)》(苏大科技[2014]33号)。

     2、第3页简表部分“申请者信息”一栏的电话,请务必填写能随时可以联系到的电话(最好是手机),以便在审核时遇到问题,能及时联系。合作单位栏按申请书中的合作单位填写,不得增加原申请书中没有的合作单位。

    3、第4页,项目摘要

    英文摘要按中文摘要翻译,英文关键词和中文一致。

     4、第5页,经费预算表,按批准资助的直接费用填报资金预算表和预算说明书,其中的劳务费、专家咨询费金额不应高于申请书中相应金额;间接费用及项目总经费由系统自动生成。凡是填有预算金额的项目,都必须填写备注说明栏。

    5、报告正文

      ⑴、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如果《批准通知》中没有修改要求的,只需选择“研究内容和研究目标按照申请书执行”即可;如果《批准通知》中“项目评审意见及修改意见表”中“对研究方案的修改意见”栏目明确要求调整研究期限和研究内容等的,须选择“根据研究方案修改意见更改”并填报相关修改内容,同时在修改结束后添加下面一句话“其他未修改的研究内容和研究目标按照申请书执行”。

     ⑵、重点项目、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重大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须选择“根据研究方案修改意见更改”,根据《批准通知》的要求填写研究(研制)内容,不得自行降低、更改研究目标(或仪器研制的技术性能与主要技术指标以及验收技术指标)或缩减研究(研制)内容。此外,还要突出以下几点:

     ①研究的难点和在实施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问题(或仪器研制风险),拟采用的研究(研制)方案和技术路线;

     ②项目主要参与者分工,合作研究单位之间的关系与分工,重大项目还需说明课题之间的关联;

    ③详细的年度研究(研制)计划。

     ⑶、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和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须选择“根据研究方案修改意见更改”,按下列提纲撰写:

    ①研究方向;

     ②结合国内外研究现状,说明研究工作的学术思想和科学意义(限两个页面);

    ③研究内容、研究方案及预期目标(限两个页面);

    ④年度研究计划;

    ⑤研究队伍的组成情况。

    ⑷、对于其他类型项目,参照面上项目的方式进行选择和填写。

    6、计划书提交时间

    1)   9月8日16点前,项目负责人应尽快登录ISIS系统(https://isisn.nsfc.gov.cn)(逾期基金委会上传系统关闭,不按要求填写计划书、不按期提交电子文档基金委将视为自动放弃接受资助)填写项目计划书电子版,并提交至依托单位审核。基金管理科审核后提交基金委,基金委同期进行计划书电子版审核工作。对于审核未通过的计划书,将退回项目负责人重新修改。

    2)   9月15日16点前,依托单位对项目负责人根据基金委反馈意见进行修改的计划书电子版进行审核,再次提交至自然科学基金委审核。

    3)   9月22日16点前,各单位将自然科学基金委审核通过后的计划书纸质版(应保证与电子版一致,建议双面打印)打印一式三份签名后交所在单位科研秘书,由科研秘书审核汇总后交科学技术研究部科学技术处基金管理科。

     如已经上传填写有误的电子文档需要重新修改上传的,请联系科学技术研究部科学技术处基金管理科予以撤销。

     未尽事宜,请与科学技术研究部科学技术处基金管理科刘开强、施雪奎联系,我们将热忱为您服务,联系电话:  67507192。






科学技术研究部
2016-08-25  11:58:22


起草人:科学技术研究部  刘开强发布人:科学技术研究部  刘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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