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下半年公共卫生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申请与评阅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9-14  浏览次数:491

关于2016年下半年公共卫生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申请与评阅工作的通知

各系、各位导师:

根据学校研究生院有关“关于做好2016年下半年学位论文盲审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将2016年下半年学位论文答辩申请与评阅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申请

1.提前做好论文预答辩,凡未通过预答辩者,不得参加博士学位论文盲审和答辩;

2.9月20将拟毕业博士生的学位申请书(一式2份)、《研究生在校期间科研成果审核表》(一式2份,1份交学校,1份学院留存,有关科研成果与学位论文的相关性请导师签字确认)[附科研成果复印件],培养手册(一式2份,相关内容均已填写完整);学历教育博士学位基本数据表(原件一份)(留学院输学位信息),另请将《研究生在校期间科研成果审核表》及《学历教育博士学位基本数据表》的电子稿发到王维芳邮箱中wfwang@suda.edu.cn

3.9月25,学院统一将博士学位论文及其评阅书(各5份)送交校学位办,学位论文印制及论文评阅书的填写按研究生院的通知要求执行。

二、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申请

硕士研究生的论文盲审根据《苏州大学医学部研究生学位论文盲审暂行实施办法》(苏大医[2008]15号)文件精神,实行抽检制。

1010日前将论文盲审相应材料交学院研究生办(402#-B403室),过时将延期至下学期毕业。

1.所有拟申请毕业硕士生的培养手册(一式2份,相关内容均已填写完整);《硕士学位申请书》一式2份(打印至学位评定分委员意见,要求导师、教研室(学科)审核意见均填好并签名);《研究生在校期间科研成果审核表》(一式1份)[附科研成果复印件,包括论文封面、目录、正文、封底;或论文录用通知,需附论文清样,有关科研成果与学位论文的相关性、作者排名等请导师签字确认]交学院研究生办;学历教育硕士学位基本数据表(原件1份,全日制硕士生填)、专业学位硕士基本数据表(原件1份,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填)(留学院输学位信息),另请将《研究生在校期间科研成果审核表》及《学历教育博士学位基本数据表》的电子稿发到王维芳邮箱中wfwang@suda.edu.cn

2.被抽到学位论文盲审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发表论文为SCI并列一作排2的学位论文必须参加盲审)。参加论文盲审需交:学位论文2本,按要求打印好的硕士学位论文单盲评阅书2份(每份单盲评阅书需夹在每本学位论文中),有导师签字的《医学部硕士学位论文盲审费用报销凭证》;

3.专业学位、未被抽检到参加盲审的全日制硕士学位论文的评阅及答辩按《苏州大学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要求进行。

三、论文答辩:1130日前,所有学位论文答辩结束上交答辩后相关材料。

四、补授学位(由于要提早输入学位信息):1130日前,因科研未达标已经毕业的研究生,在规定期限内(从入学至授学位最后年限:博士8年、硕士5年)提交补授学位申请(2份)、《研究生在校期间科研成果审核表》(附证明材料,博士2份、硕士1份,有关科研成果与学位论文的相关性、作者排名等请导师签字确认)另请将《研究生在校期间科研成果审核表》电子稿发给王维芳邮箱中wfwang@suda.edu.cn

备注

1.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论文盲审费500/人,可用于支付盲审费的导师经费卡仅限于苏大财[2015]13号通知所规定的类型;

2.通知中涉及的各种表格请至研究生院网站下载最新表格,下载网址(http://yjs.suda.edu.cn/html/129/11778.html)。

凡逾期未交或提交盲审材料不符合要求者,我办将不予受理,其学位论文一律推迟到下学期再进行盲审。学位论文未经盲审,不得组织答辩。

 

 

转发学校通知:

关于做好2016年下半年学位论文盲审工作的通知

苏大研【201662

各基层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苏州大学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苏大学位[2012]20号)文件精神,2016年下半年学位论文盲审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位论文盲审审核

1、除硕士专业学位论文以及涉密学位论文、院士指导的学位论文外,所有硕士学位论文、博士学位论文均属盲审范围;

2、各单位要从严涉密论文的审批,申请涉密论文须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如项目保密合同,专利申请书等),学位办受理涉密论文申请时间为910日至920日;

3、学位论文盲审实行个人申请制,研究生本人应在规定的时间

内提交学位论文及盲审申请;

4、盲审申请实行三级审核制,导师、学科和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应根据《苏州大学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苏大学位[2012]20号)进行审核。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通过、主席签名后才能进行论文送审。

二、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

1、博士学位论文盲审前,应完成预答辩。预答辩的具体时间由各培养单位自行确定,但应确保学位论文盲审工作的正常进行。

2、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小组组成、预答辩的其它要求等详见《苏州大学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苏大学位[2012]20号),凡预答辩“不合格”者,不能申请学位论文盲审。预答辩“合格”或“基本合格”者,应根据预答辩小组提出的修改意见,进一步完善学位论文。

三、博士学位论文盲审

1、博士学位论文全部实行盲审,由校学位办负责送审,寄送校外相关学科专家进行盲审;

2、学位论文盲审前,每位博士研究生应完成本专业培养方案所规定的培养计划,取得相应的学分,通过学位论文预答辩,方可参加论文盲审;

3、临床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完成本专业培养方案所规定的培养计划,取得相应的学分,通过学位论文预答辩,还应在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取得规定的科研成果,方可参加论文盲审;

4、审核通过的博士学位论文盲审材料须在925日前提交校学位办,凡提交材料不全或逾期者将不予受理,申请材料由研究生秘书集中交校学位办,申请材料包括:

1)博士论文5本(双面打印);

2)《博士学位论文单盲评阅书》5份,完整填写评阅书中的相关内容(学科专业名称按二级学科填写,内科学和外科学填至三级学科),以及《评审专家简况》表中的最后两栏信息;不要擅自修改表格格式,递交时每份单盲评阅书需夹在每本学位论文中;

3)《研究生在校期间科研成果审核表》(与发表的论文复印件装订在一起)1份;

4)《盲审博士学位论文信息汇总表》纸质稿1份(见附件),电子版发送至zhouhongkang@suda.edu.cn

四、硕士学位论文盲审

硕士学位论文盲审由各培养单位负责抽审,抽审应符合如下规定:

1、每位导师所指导的学位论文,每次至少有1篇必须参加盲审;

2、新增列或培养人数多的学位授权点的学位论文、新增列或指导人数多的导师所指导的学位论文,应重点抽审;

3、省学位论文抽检评议结果和校学位论文评阅结果有不合格者,其导师所指导的学位论文必须全部参加盲审;

4、省学位论文抽检评议结果有不合格的学科,其学位论文应全部参加盲审;

5、拟申请校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的必须参加盲审;

6、同等学力人员的硕士学位论文,原则上全部实行盲审。

五、学位论文盲审结果的处理按《苏州大学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苏大学位[2012]20号)文件执行。

日期:2016-9-5 11:1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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