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实验室安全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9-22  浏览次数:382

关于做好实验室安全检查的通知

各学院(部)、直属部门、科研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实验室安全管理,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高等学校科研实验室安全检查的通知》(苏教办科〔2016〕8号),以及学校安全工作会议精神,现就做好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要认真落实安全主体责任,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结合实际,对所有实验室,尤其是省级以上重点实验室,开展全方位、立体式的安全大检查和专项整治工作。

  二、根据《高校科研实验室安全检查对照表(2016)》(详见附件2)中的检查项目,对本单位安全条件管理、危险化学品安全、实验动物与生物安全、辐射与防护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等相关内容进行自查,并填写检查结果。针对存在的问题,建立和完善隐患自查台账(格式详见附件3),及时督促落实整改。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开展隐患排查与治理等相关工作,于9月29日前将相关材料发送至jinxueming@suda.edu.cn(联系人:金雪明,联系电话:67504193,67166951)。

  学校将根据各单位自查情况,对各单位安全隐患整改情况进行重点检查,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特此通知。


附件:1.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高等学校科研试验室安全检查的通知

   2.高校科研实验室安全检查对照表(2016)

   3.高校科研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台账




附件一: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高等学校科研试验室安全检查的通知苏教办科[2016]8号.pdf (521.99K) 
附件二:高校科研实验室安全检查对照表(2016).doc  (425.5K) 
附件三:高校科研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台账.doc (48.0K)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16-09-21  17:15:43


起草人: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芮雪发布人: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芮雪


版权所有 © 苏州大学苏州医学院公共卫生学院

地址:苏州工业园区仁爱路199号 邮编:215123 电话:0512-658833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