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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中医药科学技术奖奖励办公室《关于第八届江苏中医药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的通知》(苏中奖办【2016】3号)文件精神、《江苏中医药科学技术奖奖励办法》及实施细则有关规定,为做好我校优秀科研成果的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要求 推荐项目应整体完成2年以上,即2014年12月31日前通过评审的中医药、中西医结合、针灸科技成果;推荐项目不得同时推荐为其他同级、同类奖励。已获其他同级、同类奖励的项目不得重复推荐。 二、推荐名额:我单位推荐名额为1项。 三、申报材料 (一)书面申报 1、书面申报材料:(1)推荐书一式4份(含原件1套,复印件3套,一律双面打印),包括附件;(2)项目摘要一式8份(双面打印)。(3)项目第一完成人正面免冠2寸彩色照片1张。 2、推荐书包括主件与附件材料,装订顺序:①《推荐书》;②查新报告;③知识产权证明;④评价证明及国家法律法规要求行业审批文件;⑤无知识产权争议与重复申报声明;⑥应用证明;⑦发表论文等其他有关材料。一律双面打印(复印),A4纸型竖向胶装成册;原件请在首页右上角标明“原件”字样。 3、项目所涉主要完成人及主要完成单位均须填写基本情况表(即推荐书表六、表七),并签名(主要完成人)或加盖公章(主要完成单位)。排序与推荐书首页一致。 (二)网上申报 登录江苏中医药信息网(http://www.jstcm.com);点击主页左侧“申报评审系统”,选择进入“江苏中医药科学技术奖”登录界面。在“项目申报”页面中,逐项填写信息,以附件形式上传推荐书主件、附件材料(附件超过 15M,以邮件形式另行发送)、项目摘要;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上报完成。注:所提交的推荐书电子版与书面版应保持一致。 四、注意事项 1.《推荐书》中必须标明推荐级别。申报推荐一、二等奖的项目,不能参评下一级别的奖项。 2.项目存在争议且未获解决的项目,不得申报。 3.经评定未授奖的项目在此后的研究开发活动中获得新的实质性进展,并符合奖励办法及细则有关规定条件的,可以按照规定的程序重新推荐;连续两年参加评审未予授奖的,如再次推荐须隔年进行。 4.除中医药传承类项目外,结题验收报告时间必须符合截至申报时满两年的要求,查新报告出具时间须在 2015 年 10 月 31 日之后。 5.推荐项目主要完成人的限额数: 一等奖 9 人,二等奖 7 人,三等奖 5 人;主要完成单位不超过 5 家。 五、申报截止日期 请需要申报的老师于9月27日前将《推荐书》(见附件2)中的项目基本情况与项目简介发送至邮箱:qqmeng@suda.edu.cn;jmeng@suda.edu.cn; 未尽事宜,请与科学技术与产业部科学技术处成果办孟庆权、孟劼联系,联系电话:67507193,qqmeng@suda.edu.cn;E-mail:jmeng@suda.edu.cn。 特此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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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江苏中医药科学技术奖奖励办法.pdf (142.48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