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关于开展2024年废旧化学试剂集中处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1-27  浏览次数:144

各有关学院(部)、直属单位、科研机构:

为实现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储存减量化”与“存量最小化”原则,降低实验室安全风险,保障师生生命健康财产安全,维护校园安全稳定,学校拟于12月8日前启动本年度废旧化学试剂集中清理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理范围

(一)淘汰、伪劣、过期、失效的危险化学品;

(二)因标签脱落、腐蚀等原因导致无法确认主要成分、组成成分的危险化学品;

(三)超过一年未使用且未来一年内无明确用途的危险化学品;

(四)历史遗留等原因导致长期存放,且无人管理的危险化学品;

(五)其他需要处置的废旧危险化学品。

二、时间安排

处置时间:11月28日-12月8日。

三、处置流程

(一)12月5日前,各单位组织实验室开展废旧试剂清查,将报废试剂在学校实验材料采购系统(网址:http://sycl.labcenter.suda.edu.cn/web/entrance?time=1732255448139)填写报废申请(申请截止到12月4日17:00前);

(二)12月5日-12月8日,学校将申报清单报送危险废物处置公司进行评估,并制定处置计划组织人员上门收集处置,处置计划及具体上门收集时间将通过危废收集工作群另行通知。

四、处置要求

(一)废旧化学试剂的处置参照危险化学废液、废包装容器、常规危险废物的收集方式等(先系统申报,再上门收集);

(二)系统申报时,在“危废名称”一栏填写废旧试剂,在备注处写明具体成分;

(三)废旧试剂需安全集中放置,不需要提前打包(由现场处置专业人员检测打包)。

五、处置费用

(一)对积极按时上报废旧化学试剂处置清单的实验室,学校承担处置费用(含汞废旧化学试剂以及其他我校协议供应商无法处置的试剂除外);

(二)对延时上报或未上报处置清单的实验室,后期核查出应处置危险废旧化学试剂,学校将作为实验室安全隐患向所在单位责令整改,处置费用自行承担。

六、工作要求

(一)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危险废旧化学试剂集中处置工作,在单位内积极宣传到每一位师生,做到“应清尽清”;

(二)学校在今后的安全检查过程中将废旧化学试剂作为重点检查项目,因废旧化学试剂未及时清理造成实验室安全事故,学校将从严从重追责。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章婷婷,邮箱:ttzhang1214@suda.edu.cn,联系电话:0512-65880374。地址:苏州大学独墅湖校区901幢1101室。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4-11-27 16:07:58

 起草人: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李婉婷发布人: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李婉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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