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元旦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2-31  浏览次数:710

为进一步做好学校新冠疫情防控工作,根据省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学校防控组《关于做好2022年元旦及寒假期间教育系统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苏校防组202147号)等文件精神,现就我校2022年元旦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强化疫情防控责任

各单位负责同志要坚守一线、靠前指挥,亲自抓、负总责,杜绝松懈思想和侥幸心理,切实担负起本单位疫情防控职责。

二、 严格校园管理

继续实施校园封闭管理,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校园。所有进入校园的人员须佩戴口罩、刷身份证、测量体温。师生员工进出校门采用白名单管理办法,各学院(部)、部门、直属单位要严格审核白名单,并根据疫情变化及时更新。

三、严格控制聚集性活动

按照“非必要不举办”“谁举办、谁负责”的原则,严控大规模聚集性活动。举办会议等活动应当控制人数,尽量举办线上会议或视频会议。有外单位人员参加的50人以上学术会议、培训等活动应制定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落实人员排查、健康监测、健康码核验、一米线、口罩佩戴及场所清洁、消毒等防控措施,并提前向举办地县级疫情防控指挥机构报备。

四、认真落实假期期间疫情防控措施

(一)放假期间,继续执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各二级单位要全面掌握在校师生员工和离校师生员工健康状况及出行信息。

(二)师生员工非必要不得离开苏州大市,不得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设区市。学生节假日期间确需离开苏州大市或外出超过1天的,须严格履行请假手续,获批准后方可离开;教职工节假日期间离开苏州大市须根据《关于进一步优化调整教职员工离苏审批及校外人员进校审批流程的通知》,严格履行请假报备手续,出行途中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安排外出计划应保证活动空间相对固定,佩戴口罩,加强个人防护,不到人员聚集场所,不参加聚集性活动,遵守苏州市和出行目的地疫情防控规定。

放假期间离开苏州大市范围的师生员工,须持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能返校,返校后主动进行7天健康监测并参加学校安排的最近一次常态化核酸检测。

(三)师生员工非必需不要从境外高风险地区邮购商品,谨慎邮购国内有本土疫情报告所在地区的商品。

(四)师生员工如有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必须第一时间报告所在二级单位相关负责人并及时就诊。发热病人、健康码“黄码”、居家健康监测人员等要履行个人防护责任,主动配合健康监测和核酸检测,在未排除感染风险前不出行。

(五)学生宿舍严禁外来人员入内,保持社交距离、寝室间不串门,尽量将活动范围控制在固定的教室、宿舍、食堂等最小范围。

(六)继续做好境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城市(直辖市到区)旅居史人员的信息摸排工作,按属地疫情防控规定,严格落实健康管理措施。如共同居住的家人有相关旅居史,请我校师生员工暂停进校,直至家人解除健康管理,方可恢复。

(七)寒假期间疫情防控要求另行通知。上级关于疫情防控有最新规定的,根据最新规定执行。

特此通知。

 


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12-30 17:17:01

起草人: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张秀花发布人: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张秀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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