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苏州大学及苏州医学院有关通知精神,现就开展我院2025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名额分配
学院根据苏州医学院分配名额以及统筹名额安排,视具体情况按培养类型等分类评奖,按综合测评分或答辩分数排序,最终由评审委员会评审决定推荐名单。
二、申请条件
详见《苏州大学苏州医学院公共卫生学院学业奖学金评定细则(试行)》(附件1)。
三、评定办法
所有申报学生按综合测评分或答辩分数排序,主要考核以下方面:学习成绩、学术与科研活动、社会活动及其他。申请者支撑材料认定时间为2024年11月7日—2025年11月13日。
具体计算办法详见《苏州大学苏州医学院公共卫生学院学业奖学金评定细则(试行)》(附件1)及《苏州大学苏州医学院公共卫生学院研究生社会服务工作管理条例(试行)》(附件2)。
四、评审程序
1.符合申报条件的研究生自愿申报,填写相关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交所在年级负责人;
2023级研究生:叶 婷 20235247005@stu.suda.edu.cn
2024级研究生:方旻泓 18255963619@163.com
2025级研究生:英宇帆 13269233898@163.com
2.学院对申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对2023级和2024级申报人的学习成绩、社会活动、科研成果和获奖情况进行核定、排名;对2025级的硕士推免生,学院组织现场答辩,根据答辩分数进行排名;对2025级统考学生按入学成绩进行排名。
3.已获得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可以申报学业奖学金,但申报材料不得重复使用。
4.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对本学院申报材料进行评审,确定本学院推荐参加苏州医学院统筹答辩学生名单后,上报苏州医学院,待苏州医学院完成统筹答辩确定最终获奖名单后学院进行公示。
五、上报材料
1.符合学业奖学金申报条件的同学在11月17日12:00前将相关材料交至各年级负责人处。
2.符合学业奖学金申报条件的研究生提交《苏州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表》(附件3)一式一份;德政导师、学业导师须在《苏州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并签名。不递交申报材料的研究生视为自动放弃。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霍老师
联系电话:0512-65883323
联系地址:医学楼402-B403
附件1:《苏州大学苏州医学院公共卫生学院学业奖学金评定细则(试行)》.pdf
附件2:《苏州大学苏州医学院公共卫生学院研究生社会服务工作管理条例(试行)》.pdf
苏州大学苏州医学院公共卫生学院
2025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