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部门、直属单位: 目前全国疫情多点散发,疫情形势严峻,防控任务艰巨。根据江苏省疫情防控联防联控指挥部学校防控组关于高校疫情防控管理的最新部署,以及近期苏州市疫情防控工作总体形势,为坚决防范疫情输入风险,全力保障师生健康,现就进一步强化校园管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校外居住人员非必要不进出校园 1、所有教职员工尽可能居家办公,请各学院(部)、部门、直属单位严格按照紧急必要(工作需要)的原则审核本单位申请进校的教职员工,切实将本单位进校人员数量压至最低。 2、各单位值班值守按照校内通知《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值班工作的通知》执行。 3、必须运行的实验室要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安全责任人,规范实验活动,加强在岗值班。 4、请各学院(部)、部门、直属单位明确要求每一位进校人员,须将行动轨迹限制在住处、学校两点一线之间,同时做好个人防护和健康管理,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二、所有校内居住人员非必要不出校 1、各二级单位不得在白名单内直接添加校内居住人员信息。校内居住人员确有紧急事由须申请出校的: (1)本科生、研究生应通过“外出请销假管理”系统进行申请,经辅导员、班主任/所在学院(部)、培养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批同意后,纳入当日白名单管理; (2)教职工由所在单位主要领导审批同意后,由办公室/综合科主任每日核查信息后从“返校返岗情况上报”内提交。 (3)校内居住人员请假出校的,仅可在申请的期限内、因申请事由进出校园,离校期间须做好个人防护,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将行动轨迹限制在目的地、学校两点一线之间,返校后须及时向所在二级单位销假并报告行动轨迹。 2、所有校内居住人员不得跨校区流动,在校内居住的学生暂停校外实习。教师须加强毕业论文(毕业设计)的线上指导。 3、所有校内居住人员按要求进行核酸检测,同时继续落实好“日报告”“零报告”制度,一旦出现疫情相关情况,及时按规定进行报告。 三、进校条件 自3月18日起,所有进校人员一律须测量体温、刷身份证,核验苏康码绿码、行程卡、24小时内(前一天)核酸检测证明或阴性报告(3月17日仍提供48小时内(前2天)核酸检测证明或阴性报告)。上述任一条件不能提供者,不得进入校园,请所有进校人员自觉遵守校门管控规定,主动配合校门工作人员做好管控工作。 学校每天在天赐庄校区、独墅湖校区、阳澄湖校区定点定时开展核酸检测(具体安排另行通知)。校内居住的食堂、物业、安保等重点岗位人员须每天进行核酸检测,其他校内居住人员每两天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四、管控工作要求 1、各二级单位要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对确有需要进出校的人员进行审核审批。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督查工作组将定期查看进出校人员情况,并开展相应的督查检查。 2、对学校疫情管理工作中出现的审核把关不严、违规操作等失职失责、履职不力行为,以及缓报、漏报、瞒报、谎报等违反疫情防控管理规定的行为,学校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并追究有关单位负责人责任,涉嫌违法犯罪的,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3、请各学院(部)、研究生培养单位、学生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高度重视学生的管理工作,层层压实责任,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学生自觉遵守学校疫情防控管理各项规定。 4、师生员工有违规进校、扰乱校园疫情防控工作管理秩序、拒不服从疫情防控工作相关规定等行为的,学校有关部门将依据相关规定作出严肃处理。 5、请有关职能部门按照本通知的原则管理、审核各条线人员进校事宜。 6、本通知执行期间,食堂、物业、安保等校园服务保障人员在校内居住。 五、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暂定执行一周,结束时间另行通知。其他校园防控要求依据《苏州大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通告(2022年3月11日)》及学校最新通知执行。学校将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工作部署及属地疫情防控实际对本通知内容及时进行调整。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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