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校财务处:关于延长2021年12月份票据报销时限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3-17  浏览次数:772

财字〔2022〕6号

各学院(部)、部门、直属单位:

学校规定,去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票据,须在今年3月31日前报销。现因疫情影响,部分师生不能进校及时办理报销手续,为解决师生报销后顾之忧,经研究决定,将2021年12月份的票据报销时限延长至2022年6月30日。

特此通知,请相互转告。  

 




 
财务处
2022-03-17 14:27:20

 起草人:财务处  杨杰发布人:财务处  杨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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