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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部)、直属单位、科研机构: 为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和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高等学校科研实验室安全检查的通知》精神,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进一步提升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水平。根据学校工作部署和安全工作会议精神,现就推进实验室安全标准化管理通知如下: 一、建立健全实验室安全管理体系和规章制度 (一)各学院(部)、直属单位及科研机构(以下简称“各单位”)应从实验室安全管理目标、负责人及管理机构、岗位职责制定、实验室安全投入、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教育培训与考核、实验室设备与设施保障、技术安全措施、应急救援、事故报告与处理以及安全管理责任追究等方面,建立健全实验室安全管理体系和规章制度。 (二)各单位需成立实验室安全工作小组,由党、政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即“双组长”),具体负责制定本单位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1、负责本单位实验室建立、建设与维修改造过程中的实验室安全审查和申报工作; 2、负责本单位实验室的技术安全管理、准入制度和项目安全审查制度工作; 3、负责本单位实验室安全管理的例会、检查、培训等档案的管理、信息收集与上报,应急救援与处置等工作。 二、加强宣传教育和培训考核工作 (一)各单位应制定教师(特别是新进教师)、各类学生以及其他相关人员的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工作。 1、安全培训采用网络培训或专家授课形式,主要学习实验室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标准、制度、安全管理知识、安全技术知识以及其他高校或科研院所实验室安全工作经验教训等内容; 2、针对特种设备管理人员、涉及管制实验材料人员、从事实验动物相关人员、从事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人员等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学校规定实现“持证上岗”; 3、对各单位实验室安全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各类学生实行“准入制”,经考核合格后方能进入实验室。 (二)各单位应建立实验室安全例会制度,例会内容包括: 1、学习近期出台的国家、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2、检查贯彻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措施的落实情况; 3、总结近期实验室安全工作情况,找出存在的问题,提出近期实验室安全工作中应逐一解决的问题; 4、部署本单位实验室安全宣传、教育、竞赛等活动。 (三)各单位应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的宣传与警示工作: 1、必须将实验室名称、责任人、有效联系电话等信息统一制牌,并放置在明显位置,便于督查和联系; 2、实验室各类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应张贴或悬挂在显著部位; 3、存有危险有害因素的实验室须张贴相应的安全警示标志; 4、实验楼公共部位、走廊或实验室内部根据功能需要,展示各类实验室安全文化宣传知识或禁忌说明。 三、全面规范实验室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工作 (一)各单位实验室安全工作小组应定期开展全面安全检查,形成自查报告,报送至实验室安委会办公室。 1、各单位实验室使用人或责任人应落实自查制度,坚持“每日三查”(即入室前、工作时、离开前的自查工作,并完整保留检查记录),逐一检查实验室各类危险有害因素的控制情况; 2、各单位每周至少开展一次专业性安全检查,结合各专业方向的实验室危险特性情况,辨识、分析和评估实验室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制定检查提纲及检查标准,建立针对性、可操作性强的安全检查指标体系,组织相关领域的人员实行专业性安全检查; 3、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组织更多形式的检查,如季节性安全检查、节假日安全检查、安全督导巡视以及突击性安全检查等。 (二)各种实验室安全检查所发现的实验室安全隐患,及时落实整改措施。 1、对于一般安全隐患,采用现场告知整改建议,落实责任人,限期整改的方式; 2、对于重大安全隐患,除现场告知责任人外,须通报所在单位实验室安全管理负责人,责成其协助并督促隐患的整改; 3、对于无理由而未及时整改的重大隐患,或者明知有安全隐患而多次违规操作、玩忽职守不予以整改的,学校将实行全校通报,并对该单位开具《整改通知书》,各单位应根据《整改通知书》内容,责成实验室安全工作小组落实整改措施、责任人并限期整改,对于未严格按照《整改通知书》要求及时整改,或已出现严重问题的实验室,将进行封门,直至整改完成; 4、各单位排查的每一个安全隐患,都要做好分级、登记与追踪管理,落实责任人和限期整改,建立隐患管理档案。单位无法解决的安全隐患,则须上报学校实验室安委会。 四、推进基于实验室安全管理标准化工作的具体要求 (一)学校制定并发布基于实验室安全管理标准化工作的检查表《苏州大学实验室安全标准化检查表》(详见附件)。检查表根据安全标准化的基本规范要求,将检查体系分为安全管理项检查和技术安全现场项(通识类安全、化学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辐射与防护安全、实验动物与生物安全等)检查,累计58项检查指标,278项检查内容。 (二)单位自查。各单位从即日起,根据检查表内容,结合省教育厅关于党代会期间的安全维稳工作的指示要求,全面开展本单位隐患排查工作,对于每一个排查的隐患,分别列出责任人、房间号、整改时限等内容。 (三)宣传与改进。 1、各单位根据检查表内容,开展全体师生的宣传和贯彻工作,进一步强化安全意识、规范安全行为,学校将择时举行专题培训,对检查表进行解读,落实检查表的实施。 2、对于检查表中的各类检查项目,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逐一反应存在的问题,对于能及时整改的问题,立即整改;对于一时难以整改的,需落实整改措施、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期限。 (四)学校检查。届时学校将根据各单位报送的检查表,组织专家组,通过听取情况汇报、查阅管理台账、现场督查、提问与反馈等程序,开展对各单位的检查工作。 (五)材料上报。请各单位于12月2日前,将完成的检查表报送至实验室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经各单位实验室安全工作小组双组长签字后盖章),联系人:金雪明,联系电话:67504193,67166951。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开展隐患排查与治理等规范化管理工作,确保实验室安全完整。 附件:苏州大学实验室安全标准化检查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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