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人才工作办公室:2026年“苏州大学顶尖人才(自然学科)培育工程”培养对象遴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12-24  浏览次数:36

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校战略,大力培育战略科学家,根据《苏州大学顶尖人才(自然学科)培育工程实施办法(试行)》(苏大人〔202136号)文件精神,现就开展2026苏州大学顶尖人才(自然学科)培育工程培养对象遴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我校自然科学领域在职在岗的专任教师及专职研究人员全职在校工作5年以上。

二、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人民的教育事业,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遵守师德师风规范,教书育人,敬业爱岗,为人师表。

(二)其他条件

1.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196011日以后出生)业绩特别突出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2.学术造诣高深,具有较强的团队领导和组织协调能力,已建有一定规模的科研团队;在本学科领域取得多项重大创新性成果,达到国内领先或国际先进水平,并为国内外同行所公认。

3.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优先列入培育工程:入围中国科学院或中国工程院院士增选的有效候选人;入选江苏省“333 工程第一层次培养对象,且期满考核优秀者;国家科学技术奖二等奖及以上奖项第一完成人(包括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国家技术发明奖)。

4.如担任企业负责人,任职期间原则上不作为顶尖人才推荐对象。

(三)成果及在校工作年限认定

申请人年龄计算、论文论著公开发表出版时间、科研项目获得时间、科研成果通过鉴定或完成的时间等,均截止到20251231日。

三、评审纪律

(一)对于有违背师德师风情况的申请人实行一票否决;对于有申报弄虚作假、故意误导情形的申请人实行一票否决。

(二)严格实行回避制度,申请人及其直系亲属均不能参加申报资格审核及评议、评审等有关工作。

四、材料报送要求

(一)各相关学院(部)要高度重视苏州大学顶尖人才(自然学科)培育工程培养对象遴选工作,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把握标准和评审条件,确保推荐人选的质量。请学院(部)党委对推荐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师德师风表现、学术诚信情况等方面形成推荐意见,并提供纸质报告1份,加盖学院(部)和党委公章。

(二)具体材料要求

1.《苏州大学顶尖人才(自然学科)培育工程申请表》(电子版1份,纸质版1份,见附件1

2.推荐人选成果汇总表(电子版1份,见附件2)。

3.附件证明材料(纸质版1份,PDF电子版1份。具体要求见附件3)。

4.学术诚信承诺书(纸质版1份,见附件4)。

以上纸质材料请于20261216:00前由学院(部)审核后统一报送至人才工作办公室(凌云楼613办公室),电子文档用U盘拷贝或发送至邮箱:yang_hao@suda.edu.cn

联系电话:0512-67503248

联系人:杨浩、颜廷锴


附件1:《苏州大学顶尖人才(自然学科)培育工程申请表》.doc

附件2:《推荐人选成果汇总表》.xls

附件3:附件材料要求.docx

附件4:学术诚信承诺书.pdf




人才工作办公室
2025-12-24 11:51:03


起草人:人才培育办公室  杨浩发布人:人力资源处  刘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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