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苏州医学院:关于做好苏州医学院第五轮岗位聘用聘期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12-31  浏览次数:10

各学院、办公室(中心)科研机构:

根据学校关于做好我校第五轮岗位聘用聘期考核工作的通知精神,近期将开展第六轮岗位聘用工作,现对2022年1月至2024年12月第五轮岗位聘用进行聘期考核,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考核范围

(一)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有完整聘期的事业编制人员(不含校级领导)和人事代理制人员(以下简称工作人员)。

(二)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来校的工作人员一并纳入考核范围。

(三)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来校的工作人员,可不参加聘期考核,其2024年年度考核结果作为聘期考核结果(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人员、未定等次人员的聘期考核结果视为合格)。

(四)2025年1月以来已办理退休手续人员,如申请申报高一级岗位,则参加考核,否则免于考核。

二、考核内容

(一)专业技术岗位:对照学校和二级单位规定的岗位职责,全面考核职业道德与学术规范,教学科研任务完成情况、学科建设、教学改革和人才培养创新、科技创新、社会服务工作等。

(二)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对照学校和二级单位规定的岗位职责,全面考核职业道德,专业技术工作业绩和成果、专业技术创新能力、为教学科研服务成效以及服务育人情况等。

(三)党政管理岗位:对照学校和二级单位规定的岗位职责,全面考核职业道德与廉洁自律,管理工作业绩、管理工作创新能力、为教学科研工作管理服务成效以及管理育人情况等。

(四)工勤技能岗位:对照学校和二级单位规定的岗位职责,全面考核实际技能与知识水平、敬业精神与服务态度以及服务育人情况等。

三、聘期考核结果

第五轮岗位聘用聘期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

(一)能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目标任务,在学校发展、人才培养、学科建设、科学研究及社会服务等方面做出一定成绩,服务对象满意的人员,聘期考核结果确定为合格。

(二)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表现一般,未能完全履行岗位职责,基本完成工作目标任务,服务对象满意度一般的人员,聘期考核结果确定为基本合格。

(三)业务素质低,职业道德差,工作责任心不强,未能履行岗位职责,未完成工作目标任务,服务对象不满意的,聘期考核结果确定为不合格。

四、组织实施

(一)1月4日(周四)前,被考核人填写《苏州大学第五轮岗位聘用聘期考核表》,对聘期内的工作进行书面总结,提交所在单位

(二)1月6日(周二)前,所在单位工作小组应结合被考核人的岗位,依据被考核人的岗位职责和任务目标进行民主评议,在公平、公正、客观的基础上形成考核意见,并将初定考核结果报送医学院组织人事办公室(联系人:徐佳忆;邮箱:jyxu@suda.edu.cn)。

(三)医学院对聘期考核结果进行审定,并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后,将聘期考核结果反馈至所在单位,由所在单位反馈至考核人。1月9日(周五)中午前,各单位将考核相关材料报送至医学院组织人事办公室(炳麟图书馆832)。

(四)被考核人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提出申诉。被考核人对答复仍有异议的,可按照苏大委〔2009〕56号有关规定提出申诉或投诉。

五、聘期考核结果运用

(一)聘期考核结果为合格的人员,可续聘原岗位或申请应聘高一级岗位。

(二)聘期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的人员,不得应聘高一级岗位。

(三)聘期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人员,应低聘一级岗位或转聘其他类别岗位。


附件.苏州大学第五轮岗位聘用聘期考核表.doc


苏州医学院组织人事办公室

202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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