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字[2016]25号 各学院(部)、部门、直属单位: 2017年度财务报销工作即将开始,现就报销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因新年系统初始化及年终决算报表编制等需要,我处于2017年1月3日至1月4日进行内部账务处理,2017年1月5日(星期四)起恢复网上预约及报销工作。 二、2016年因手续不全等原因未能报销的单据已通过电子邮件或手机短信通知报销经办人,请报销经办人及时根据邮件或短信提示办理相关手续,并于2017年1月14日前将报销单据送至收单点,逾期不予受理。 三、2017年将不再受理2016年11月30日以前的报销票据,2016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票据,请于2017年3月31日前办理报销,过期票据不予报销。 四、截至2016年12月31日已完成报销、未收到报销款项的教职工,请及时与会计科秦老师(67500940)联系。 五、恢复报销后,因财政国库支付系统未开通(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国库资金支付将会受到影响,望谅解。
特此通知,请相互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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