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度省科技厅各类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2-21  浏览次数:537

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度省科技厅各类项目的通知

【日期:2017-2-19 15:29:24】 【人气:70】  【关  闭】  【打 印

各相关单位:

2017年度省科技厅各类科研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详细申报要求请查阅近期科技处发布的校内通知。现将各类项目的申报要求通知如下:

1、省基础研究计划(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A、杰青: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7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在其研究领域有明确的学术建树和国内外影响,并主持过省级或省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具体指:科技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以及江苏省科技厅所有科技计划项目;已获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973青年科学家专题、国家优秀青年基金项目资助的不得申报该类项目。

申报:自由申报,学校根据申报情况和科技厅限额择优推荐;请各单位汇总后,于2月20日中午前将预申报简表一式一份连同电子版交至科研办。3月3日前,将审核通过后打印的纸质材料一式三份交至科研办。

B、优青:在2016年已验收通过的省青年基金资助的青年科研人才中,遴选部分课题研究已取得标志性成果的优秀青年科技人才,予以持续支持。已获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973青年科学家专题、国家优秀青年基金项目、省杰出青年基金项目资助的不再支持。

申报:由项目主管部门按照本部门已通过验收的青年基金项目中择优推荐申报。请各单位汇总后,于2月20日中午前将预申报简表一式一份连同电子版交至科研办。3月3日前,将审核通过后打印的纸质材料一式三份交至科研办。

C、青年项目: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男性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2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女性年龄不超过38周岁[1979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未主持过省级及以上科技计划项目,具体指:科技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以及江苏省科技厅所有科技计划项目。

申报:自由申报,但2015年和2016年已连续2年申报省青年基金项目未获资助的项目申报人,暂停1年青年基金项目申报资格。3月3日前,将审核通过后打印的纸质材料一式三份交至科研办。

D、面上项目:限额申报,各单位名额另行通知。学部将根据各单位近2年申报及中标情况确定各单位名额。以下情况限报:(1)有本基金在研项目的负责人限报;(2)学部在职“特聘教授”、博导限报;(3)本年度经遴选申报者不得兼报2017年度其他省、市级限项申报项目;(4)2016年度经遴选已申报省自然科学基金者限申报。

申报:各单位组织评审,3月3日前,将审核通过后打印的纸质材料一式三份交至科研办。

链接: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度省基础研究计划(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2、省重点研发计划(现代农业)项目、(社会发展)项目、(产业前瞻与共性关键技术)项目

限额申报,苏州市科技局将根据预申报情况择优推荐申报。请各单位汇总《项目申报简表》。通过市科技局预评审的教师对申报材料进行网上报送。正式申报材料待审核通过后打印纸质版材料一式三份于3月7日前交至科研办。

链接: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度省重点研发计划(现代农业)项目的通知

链接: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度省重点研发计划(社会发展)项目的通知

链接: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度省重点研发计划(产业前瞻与共性关键技术)项目的通知

3、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

重点项目围绕省委省政府总体部署和年度重点科技工作,采取委托研究方式组织。面上项目由申报单位根据指南自主选择申报。

限额申报,我校限报8项,学校将根据申报情况择优推荐上报项目。请各单位汇总申报材料一式一份,于2月20日中午前交至科研办。正式申报材料待审核通过后打印纸质版材料一式六份于3月3日前交至科研办。

链接: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度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的通知


(科研办公室)

起草人:陈志欣    发布人:徐小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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