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上半年处级后备干部和党外中青年骨干交流挂职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2-28  浏览次数:987

关于2017年上半年处级后备干部和党外中青年骨干交流挂职工作的通知

 

组字〔20177

各党委、党工委、各学院(部)、部门、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处级后备干部和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提升处级后备干部和党外中青年骨干的综合素质,增强服务意识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提高与“双一流”建设和高水平大学建设相匹配的工作水平。现就2017年上半年处级后备干部和党外中青年骨干交流挂职工作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挂职对象

1、全校处级后备干部。

2、党外中青年骨干(担任校各民主党派支部委员以上或统战群众团体理事或委员以上职务、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年龄50周岁以下的党外人士)。

二、挂职形式

1、对专职党政管理干部和双肩挑干部:选派无基层单位(基层单位指各学院、学部、附一院、附儿院;下同)工作经历的机关部门和群直单位人员到相关基层单位挂职;选派无机关部门或群直单位工作经历的基层单位人员到相关机关部门或群直单位挂职;选派在同级岗位任职期间没有交互工作经历的干部挂职。

2、对基层单位处级后备干部和党外中青年骨干中的专业技术类人员:除各基层单位内部自行安排助理等岗位为其提供实践锻炼机会外,也可以通过组织推荐方式到相关机关部门或群直单位挂职。

3、学校根据有关规定选派和推荐处级后备干部及党外中青年骨干到校外交流挂职的同时,鼓励学校各单位与地方政府、企事业单位等联系,为其提供校外挂职、锻炼机会。

三、校内交流挂职数量规模

选派15人左右参加交流挂职。

四、校内交流挂职程序方法

1、提供挂职岗位、明确挂岗职责。38日前,各基层单位、机关部门、群直单位根据工作实际,向组织部提供至少1个挂职岗位(可以是实职也可以设置虚职)和相应的岗位职责,填写《苏州大学处级后备干部和党外中青年骨干校内短期交流挂职岗位信息表》(附件一),盖章后报送组织部。

2、推荐挂职人员。38日前,各基层单位、机关部门、群直单位根据实际情况,推荐1-2名人员参加校内交流挂职(基层单位在推荐时适当兼顾处级后备干部和党外中青年骨干中的专业技术类人员),填写《苏州大学处级后备干部和党外中青年骨干校内短期交流挂职推荐表》(附件二),盖章后报送组织部。

3、选派挂职人员。324日前,根据各基层单位、机关部门、群直单位报送的岗位和推荐挂职人选情况,由组织部、统战部、人事处会商提出初步方案,报校党委审核、决定。

4、交流挂职。3月下旬,公布挂职人员名单和交流挂职岗位,进行为期1个学期(根据实际情况可延长至1年)的校内交流挂职。

5、鉴定考核。学期末,挂职人员撰写挂职工作小结、填写《苏州大学处级后备干部和党外中青年骨干校内短期交流挂职总结鉴定表》(附件三),由接收单位签署鉴定意见,盖章后报送组织部,作为后备干部和党外中青年骨干档案材料归档。

五、规定与要求

1、交流挂职1个学期后,经双方单位同意,本人也有意愿的,可以延长1个学期。每周在挂职单位工作时间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鼓励对口互挂人员全职挂职,具体工作时间由派出单位与接收单位协商确定。

2、交流挂职期间,挂职人员的人事、组织关系以及待遇不变。

3、接收单位要明确1名领导干部负责挂职人员的培养工作,明确挂岗工作职责和具体任务,给予业务指导,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派出单位对交流挂职工作和交流挂职人员要给予关心和支持。

4、挂职人员应服从接收单位工作安排,虚心学习、认真履行挂岗职责、完成挂职任务。

5、派出挂职人员单位要在挂职结束前安排挂职人员在本单位领导班子会议或全体教职工会议等一定范围内汇报挂职情况。

以上三个附件材料报送地点:党委组织部,凌云楼151511室,同时请发送电子稿至zhuyaoxing@suda.edu.cn。联系人:朱尧兴,电话:67507645

 


 

附件一:苏州大学处级后备干部和党外中青年骨干校内交流挂职岗位信息表.doc (29.0K) 
附件二:苏州大学处级后备干部和党外中青年骨干校内交流挂职推荐表.doc (31.0K) 
附件三:苏州大学处级后备干部和党外中青年骨干校内交流挂职总结鉴定表.doc (33.0K) 
党委组织部
党委统战部
人事处
2017-02-27 10:10:42

起草人:党委组织部  朱尧兴发布人:党委组织部  袁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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