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我院2025-2026年第二学期研究生捐赠类奖(助)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4-22  浏览次数:10

根据学校及苏州医学院有关通知精神,现就开展我院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捐赠类奖(助)学金评定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定范围

1、参评对象: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在校在读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获资助的研究生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同一学年各捐赠类奖(助)学金不能兼报;

3、本学年有考试不及格者、受处分者不得参评;

4、《苏州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条例(2018年修订)》(苏大研〔2018〕29号)中规定的其他不能参与评定的情况。


二、奖助学金名称和评定范围

1、周氏奖学金:推荐0-1名研究生,参加苏州医学院统一评审,2500元/人,参评对象为我校品学兼优的全日制在读研究生;

2、育才奖学金:推荐0-1名研究生,参加苏州医学院统一评审,5000元/人,参评对象为我校品学兼优的全日制在读研究生;

3、育才助学金:1人,2000元/人,参评对象为我校家庭经济困难且学业成绩优异、综合表现突出的全日制在读研究生;


三、评定标准

1、参加育才助学金评定的学生参照附件3《苏州大学苏州医学院公共卫生学院研究生捐赠奖(助)学金评定实施细则(试行)》;其中,学习成绩满分100分,社会活动满分10分;社会活动得分按照附件4《苏州大学苏州医学院公共卫生学院研究生社会服务工作管理条例(试行)》中规定执行。

综合得分=学习成绩*10%+学术与科研活动成绩*80%+社会活动成绩。

2、参加周氏奖学金、育才奖学金评定的学生参照附件5《苏州大学苏州医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定细则》执行。获国家奖学金者已用于申请国家奖学金的科研成果不得重复用于申请其他捐赠类奖学金。


四、评审程序

1、科研成果应以苏州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且为通讯单位之一,并要求已见刊(on line);参评论文发表时间为2025419-2026421

2、科研论文请提供首页,注明①核心/省级、SCI分区、EI等类别②作者排名,如有共同第一作者的一定要标明③发表时间④综述/meta,并签字。

3、符合条件的研究生提出申请,并由学业导师和德政导师推荐,向学院递交《苏州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申请表》(见附件1);填写《苏州大学捐赠类奖助学金获奖学生信息汇总表》(见附件2);附件1和附件2及成果证明和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发送至各年级负责人。


2023级研究生:叶   婷 20235247005@stu.suda.edu.cn

2024级研究生:方旻泓 18255963619@163.com

2025级研究生:刘   婕  13370051656@163.com


4、汇总表上所列事项必须真实可靠并提交证明材料,如无证明材料将不予认定;

5、所有材料请在2026年4月24日中午12点前提交各年级负责人。


五、评定程序

各年级在2026年4月27日之前完成申请人评定,并将评定结果和申请材料交至学院。

学院评奖评优评审委员会在4月28日之前完成最终评定并予以公示五日,公示结束后上报苏州医学院。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霍老师

联系电话:0512-658803323

联系地址:医学楼402-B403

邮箱:jlhuo@suda.edu.cn


附件1:苏州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申请表.doc

附件2: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捐赠类奖助学金拟获奖学生汇总表.xls

附件3:《苏州大学苏州医学院公共卫生学院研究生捐赠奖(助)学金评定实施细则(试行)》.pdf

附件4:《苏州大学苏州医学院公共卫生学院研究生社会服务工作管理条例(试行)》.pdf

附件5:苏州大学苏州医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定细则.pdf


苏州大学苏州医学院公共卫生学院

2026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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