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上级有关通知,我校将组织开展2026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1.教育厅渠道:我校可推荐1人,各学院(部)可推荐0-1人。 2.科技厅渠道:我校牵头建设的各江苏省重点实验室可择优推荐0-1人。 推荐人选须为我校在岗在职人员(不包括退休返聘人员),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二、选拔推荐范围和条件 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必须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和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有良好的科学精神、专业精神和工匠精神,模范履行岗位职责,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努力工作。具体选拔推荐条件详见附件1。 推荐人选须是近5年持续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的在职人员。党政机关交流到企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才任职需满5年,计算时间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有制单位申报人员退休时间不得早于2026年12月31日,即在此日期之前须为在职。港澳台地区在江苏工作的高层次人才、海外高层次引进人才(含外籍)中符合选拔条件的人员,均可按程序推荐。推荐人选在江苏工作并作出突出贡献时间不少于5年。 在企事业单位中担任领导职务后不再直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担任副省部级及以上领导职务和享受副省部级及以上待遇的人员,以及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工作人员,除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和国家政策有明确规定的人员外,原则上不享受政府特殊津贴。已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不重复推荐。 三、申报材料要求 1.请各学院(部)党委对推荐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师德师风表现、学术诚信情况及其他基本情况等方面形成推荐意见,并提供纸质报告一份,加盖学院(部)和党委公章,主要负责人签字。江苏省重点实验室推荐人选另需实验室主任签字。 2.推荐人选填写《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申报表》(见附件2),并提供电子版。 3.《推荐人选成果汇总表》(见附件3),提供电子版。 4.附件材料,提供PDF电子版(相关要求请严格按附件4准备)。 5.《学术诚信承诺书》(附件5),本人签名后提供纸质版1份。 请于4月28日(周二)12:00前将以上纸质材料送至凌云楼607办公室,电子材料发送至邮箱yang_hao@suda.edu.cn。 联系人:杨浩 联系电话:0512-67163956 特此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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