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苏州大学安全工作委员会:关于做好“五一”前后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4-30  浏览次数:10

各学院(部)、部门、直属单位、科研院所:

为认真贯彻《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五一”前后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落实校园安全工作月度调度会工作部署,全面排查整治各类安全隐患,及时防范化解各类安全风险,切实筑牢校园安全防线,现就做好“五一”前后学校安全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安全责任落实。各单位要深入践行总体国家安全观,始终把师生安全放在首位,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三管三必须”要求,压紧压实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人”责任,层层传导压力,把安全责任细化到岗、落实到人。

二、加强隐患排查整治。放假前,各单位要聚焦消防安全、实验室及危化品管理、校舍安全、建筑燃气、特种设备、文保单位、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等重点领域,对学生宿舍、食堂、教学楼、图书馆、配电室、高层建筑及校园周边等区域,组织一次全覆盖、拉网式安全风险排查,及时纠治各类问题隐患。规范实验实训安全规程,强化集中活动风险研判和预案落实,确保不出问题。

三、加强安全教育提醒。放假前,各单位要普遍开展以消防安全、交通安全、食品卫生、防汛防灾、防诈骗及心理健康等为重点的安全专题教育,结合季节特点加大防溺水宣传,切实提升师生安全防范意识。各单位要密切关注假期天气变化,及时发布安全提示,引导师生合理规划行程、遵守交通规则,防范交通、踩踏等事故。

四、加强安全巡查防控。相关单位要加大假期校园巡逻巡查力度,严格落实校门和学生宿舍出入管理,检查维护安防设施;要主动会同相关部门加强校园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和重点人员稳控,全面摸排涉校涉生矛盾纠纷,加强预警预防、矛盾调处、重点稳控,落实闭环管理;要加强家校沟通,针对性实施心理危机预防与干预;要严密防范台风、洪涝及强对流天气等极端天气影响,提前做好校舍、地下空间等区域的除险加固和排水排涝准备;要严格执行电焊、气焊、切割等动火作业审批制度,落实施工现场安全管理。

五、加强值班值守和应急准备。各单位要按照要求,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班和值班值守制度,严肃值班纪律,确保信息渠道畅通。进一步健全完善应急预案和信息报送机制,加强应急物资储备和部门协同联动,遇有突发事件和重要紧急情况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应对处置,同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上报(学校总值班电话:0512-65112388)。

特此通知。






苏州大学安全工作委员会
2026-04-30 14:18:06


起草人:党委保卫部(保卫处)  刘建峰发布人:保卫部(处)  刘建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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