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苏州大学安全工作委员会:关于做好节假日期间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4-30  浏览次数:379

各学院(部)、部门、直属单位、科研院所: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五一”假期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师生安全教育,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开展隐患排查整改,严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切实做好学校安全各项工作,确保假期师生安全和校园平安,现就做好节日期间学校安全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压实安全责任。单位、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节日期间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性牢固树立师生至上生命至上的安全发展理念,把师生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抓好学校安全工作,严格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构建全员责任体系,切实把安全责任落实到岗落实落实到事,尽最大努力防范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全面排查隐患,严密整治措施。各单位、部门要结合学校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工作的要求,在假期前集中力量开展一次全面的安全大检查,认真查找安全方面存在的漏洞和事故隐患。排查发现的问题隐患要登记在册,能立即整改的隐患要迅速整改到位,因客观条件限制一时难以整改的隐患,要明确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按期整改销号并采取临时管控防护措施,严防发生安全事故。要把学生宿舍、食堂、实验室、教室、图书馆施工工地等场所作为检查的重点,加强人员密集场所火灾风险隐患排查,全面检查消防设施设备和安全疏散通道及出口,严密火灾防控措施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三、突出防范重点,强化安全教育。各单位、部门要在假期前对师生进行一次包含消防安全、交通安全、食品安全、防溺水、防电信网络诈骗等内容的全面安全教育,强化师生安全意识,提高自我防范能力。

四、加强安全管理,提升防范能力。要加强假期校园巡逻巡查,严格校门和学生宿舍出入管理,检查维护校园安防设施,强化校园内部安全防范,织牢织密校园安全防控体系。对学生宿舍、食堂、实验室等重点场所要强化监管巡查,坚决杜绝电动自行车、电瓶等带入楼内存放或充电现象,严禁室内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使用大功率电器等情况,防止危害师生安全的重大事故发生。要加强施工工地及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的检查,对进入校区的施工车辆加强管理。与属地相关单位加强校园周边综合治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五、强化应急值守,做好信息报送。各单位部门要严格执行节日期间领导干部带班和重要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严肃值班纪律,强化值班岗位责任。完善应急预案,强化应急准备工作,严格落实人员和物资保障。畅通信息报送渠道,遇有突发事件和重要紧急情况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应对处置同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上报。

特此通知。



 
苏州大学安全工作委员会
2024-04-29 17:18:02

 起草人:党委保卫部(保卫处)  刘建峰发布人:保卫部(处)  刘建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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