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苏州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基地管理办法(试行)》(苏大研〔2026〕36号,以下简称《实践基地管理办法》,详见附件1)文件要求,现启动2026年度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基地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增申报
(一)申报条件
符合《实践基地管理办法》所规定设立条件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机构,可联合相关基层研究生培养单位进行申报。
(二)申报平台
本次申报依托“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管理系统,登录网址:http://jyjxxt.yjs.suda.edu.cn/home/login)实行全流程网上办理。各基层研究生培养单位须协同合作单位,在系统中如实、完整填报各项信息。
(三)申报流程
时间 | 事项 | 具体操作 |
7月1日-7月7日 | 校内导师填报 | 登录管理系统,进入“基地申报管理”-“校实践基地申报”,点击“新增申请”进行申报表的填写和PDF佐证材料的上传。 注:1.在申请界面点击“保存”后,系统会自动生成合作单位的登录账号和密码(初始密码为123456); 2.导师可将系统自动生成的登录账号和密码发给合作单位,与合作单位共同完成申报表的填写; 3.每位导师同一批次最多可申报1家实践基地; 4.在填报过程中可点击“保存”,对已填写的内容进行暂存。完成填报后请点击“提交”,方可进入审核阶段。 |
合作单位共同填报 | 合作单位可通过导师发送的登录账号和密码登录管理系统,进入“基地申报管理”-“校实践基地维护”,对申报内容进行补充和修改。 | |
学院初审 | 登录管理系统,进入“基地”-“基地申报管理”-“校实践基地申报审核”,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 | |
7月8日-7月9日 | 研究生院审核 | 研究生院对各基层研究生培养单位在系统提交的申报信息进行审核,并反馈审核意见。 |
7月10日-7月15日 | 校内导师上传PDF签字盖章版申报表和拟定的共建协议。 | 待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导师登录管理系统,进入申报界面,点击“打印申请表”,经合作单位和合作学院签字、盖章后,重新进入申报界面,在“PDF申报表”栏目上传PDF签字盖章版申报表,在“共建协议”栏目上传双方拟定的共建协议。 注:协议文本的拟定依据及具体要求,详见《实践基地管理办法》(附件1)中“共建协议”相关条款。 |
二、重新认定
凡建设周期已届满的专硕实践基地(名单详见附件2),合作单位如有意持续开展校企协同育人合作,须按照本次申报流程重新提交申报材料,审核通过后依据《实践基地管理办法》实施常态化统一管理。逾期未按要求提交申报材料的,视作主动终止合作,学校将对该实践基地予以撤销。各研究生培养单位须及时通知相关合作单位,确保通知全覆盖。
三、其他事项
1.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结合培养需求与现有合作基础,组织对合作单位的实地考察及专家论证,并拟定共建协议。该协议连同相关申报材料,经学院党政联席会审定后,报送研究生院审核。待学校正式发文认定后,各培养单位方可与合作单位签订正式共建协议。
2.各基层研究生培养单位须从严审核合作单位资质,严把校外导师选聘质量关,严格遵照《实践基地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单位学科特色和办学实际,制定本单位实践基地建设实施细则。各培养单位要以实践基地建设为重要载体,切实推动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与区域科技创新、产业发展深度融合。上述实施细则须报研究生院备案。
未尽事宜请与研究生院实践教育办公室联系。
联系电话:0512-65111039(李老师、彭老师)
邮箱:anpeng@suda.edu.cn
特此通知。
附件1:苏州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基地管理办法(试行).pdf
附件2:历年苏州大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基地信息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