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部公共卫生学院师资博士后绩效考核条例(试行)
2020年5月
为切实提高学院师资博士后队伍的培养质量,推动学院博士后工作的进一步发展,根据《苏州大学博士后管理工作实施办法(试行)》(苏大人〔2020〕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按照定性与定量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制定本考核方案。
一、绩效考核内容
绩效考核由两次年度考核及出站考核组成,由学院博士后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第一次年度考核考察师资博士后进站一年内的综合表现;第二次年度考核考察师资博士后进站两年内的综合表现;出站考核考察师资博士后聘期内的综合表现。
二、绩效考核方式
学院博士后人员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定性及定量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对博士后人员的绩效进行综合评估并确定绩效考核结果。定性考核以学院博士后人员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专家评价方式为主,考核重点为师资博士后的师德师风及工作状态。定量考核采用条件制,并以学院的量化考核指标为主,考核重点为师资博士后在站期间的教学、科研业绩。
三、定性考核要求
(一)优秀
模范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政治思想表现突出,爱岗敬业、严谨治学。工作积极主动,教学科研工作思路清晰,并具有较强的创新精神,与合作导师有较为显著的合作成效。
(二)良好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政治思想表现较好,遵守学术规范。工作较为投入,教学科研工作进展良好,有一定的教学科研工作积累,与合作导师形成较好的合作关系。
(三)合格
遵守师德规范,恪守学术诚信,无违反师德师风及学术道德行为。工作较为认真,教学科研工作有序推进,能够完成学院及合作导师安排的既定工作任务。
(四)不合格
存在违反学术道德、师德师风的行为,实行“一票否决”,年度考核或出站考核按不合格处理,不再给予二次考核机会。工作懈怠,未能完成学院及合作导师安排的基本教学科研工作任务,工作无进展或进展迟缓。
四、定量考核要求
(一)第一年年度绩效考核
考核对象:在站满12个月且不满24个月的博士后。
考核内容:考核博士后进站第一年(12个月)的成果,在站的工作状态以及教学、科研、社会服务等业绩。
考核条件:
(1)合格条件:符合博士后考核基本条件,能够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基本教学科研工作。
(2)满足以下条件中2条者考核为良好,满足以下条件中3条者考核为优秀。
①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以苏州大学为第一单位的高水平学术论文*1篇(含录用)。
*高水平学术论文详见附录
②主持省级及以上博士后科学基金项目或其他省部级科研项目1项,或主持横向科研项目累计到账经费30万元以上。
③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1项或横向科研项目累计到账经费100万元以上。
(二)第二年年度绩效考核
考核对象:在站满24个月且不满36个月的博士后。
考核内容:考核博士后进站两年(24个月)的成果,在站的工作状态以及人才培养、教学、科研、社会服务等业绩。
考核条件:
符合博士后考核基本条件,能够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满足以下条件中1条者考核为合格,满足2条者考核为良好,满足3条者考核为优秀。
①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以苏州大学为第一单位的高水平学术论文*3篇(含录用)。
*高水平学术论文详见附录
②主持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项目或省部级科研项目1项(不含江苏省博士后科研资助计划项目),或主持横向科研项目累计到账经费60万元以上。
③获市厅级科学技术奖二等奖及以上奖励1项(排名前二),或获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三等奖及以上奖励1项(排名前三)。
④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1项,或主持单项横向科研项目60万元以上或横向科研项目累计到账经费120万元以上。
(三)出站绩效考核
考核对象:在站满35个月的博士后。
考核内容:考核博士后进站三年的成果,在站的工作状态以及教学、科研、社会服务等业绩。
(1)教学考核条件:
符合博士后考核基本条件,系统担任1门全日制本科生课程的讲授工作,教学测评成绩达到教务部课程测评合格以上,积极参与专业建设、教学改革和教材建设等相关教学活动。满足以下条件中1条者考核为合格,满足2条者考核为良好,满足3条者考核为优秀。
①指导学生参加省部级及以上学科专业竞赛中获得二等奖及以上,或指导校级及以上大学生创新创业计划。
②指导1名本科生毕业设计并获得校级及以上优秀毕业论文。
③发表1篇高质量教学研究论文。
④省部级及以上精品课程、在线开放课程、精品视频公开课、虚拟仿真项目等主要参与者(省部级前3名,国家级前5名)。
(2)科研考核条件:
符合博士后考核基本条件,能够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满足以下条件中2条者考核为合格,满足3条者考核为良好,满足4条并且达到学校副高职称评审对科研业绩的要求者考核为优秀。
①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以苏州大学为第一单位的高水平学术论文*6篇。
*高水平学术论文详见附录
②主持江苏省博士后科研资助计划项目或其他市厅级项目1项。
③主持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项目或其他省部级科研项目1项(不含江苏省博士后科研资助计划项目)或横向科研项目累计到账经费60万元以上,且获授权国家发明专利2件。
④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1项,或主持单项横向科研项目到账经费100万元以上。
⑤获市厅级科学技术奖二等奖及以上奖励1项(排名第一),或获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二等奖及以上奖励1项(排名前三)。
五、绩效考核结果
绩效考核等第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学院博士后人员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定性及定量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对博士后人员进行综合评估并确定绩效考核结果。
根据学校博士后管理相关规定,对绩效考核确定为优秀和良好等第的人员发放奖补金;绩效考核等第确定为合格的人员不发放奖补金;对绩效考核确定为不合格等第的人员,根据学校规定,将予以退站处理。具体办法根据《苏州大学博士后管理工作实施办法(试行)》(苏大人〔2020〕9号)、《苏州大学博士后研究人员考核及奖补金发放实施方案》执行。
六、绩效考核程序
(一)学院布置年度及出站考核工作。
(二)被考核人员对照绩效考核要求,从师德师风、工作状态、科研成果等方面进行书面总结,填写相关考核表,并参加学院博士后人员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的考核。
(三)学院博士后人员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师资博士后绩效考核综合情况,确定被考核人员的绩效考核等第。
(四)实行考核公示制度,绩效考核结果须在学院范围内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五)绩效考核等第为优秀、良好及不合格人员的相关材料报人力资源处最终审定。
七、其他
如有上述细则未包含的特殊情况,经由博士后人员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后决定。
医学部公共卫生学院
2020.5.25
*详见附录
高水平学术论文期刊名称
类别 | 论文 | 论文系数 |
A | 发表于N Engl J Med、Nature、Lancet和Scientific…等重要医学期刊TOP一区论文。 | 1.0 |
B | 《中华预防医学杂志》、《中华流行病学杂志》、《营养学报》、《中国卫生统计》、《中国学校卫生》、《中国健康教育》、《中国公共卫生》、《中国卫生事业管理》、《中国社会医学》、《心理学报》、《心理科学》、《心理科学进展》、《现代预防医学》、《中国医院管理》、《中国卫生监督》、《环境与职业医学》、《环境卫生学杂志》、《职业与健康》《癌变·畸变·突变》、《环境与职业医学》、《中华地方病学》、《卫生研究》 | 0.5 |
医学部公共卫生学院统招博士后绩效考核条例(试行)
2020年5月
为切实提高学院统招博士后队伍的培养质量,推动学院博士后工作的进一步发展,根据《苏州大学博士后管理工作实施办法(试行)》(苏大人〔2020〕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按照定性与定量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制定本考核方案。
一、绩效考核内容
绩效考核由两次年度考核及出站考核组成,由学院博士后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第一次年度考核考察统招博士后进站一年内的综合表现;第二次年度考核考察统招博士后进站两年内的综合表现;出站考核考察统招博士后聘期内的综合表现。
二、绩效考核方式
学院博士后人员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定性及定量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对博士后人员的绩效进行综合评估并确定绩效考核结果。定性考核以学院博士后人员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专家评价方式为主,考核重点为统招博士后的师德师风及工作状态。定量考核采用条件制,并以学院的量化考核指标为主,考核重点为统招博士后在站期间获得的各类科研成果。
三、定性考核要求
(一)优秀
模范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政治思想表现突出,爱岗敬业、严谨治学。工作积极主动,科研工作思路清晰,并具有较强的创新精神,与合作导师有较为显著的合作成效。
(二)良好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政治思想表现较好,遵守学术规范。工作较为投入,科研工作进展良好,有一定的科研工作积累,与合作导师形成较好的合作关系。
(三)合格
遵守师德规范,恪守学术诚信,无违反师德师风及学术道德行为。工作较为认真,科研工作有序推进,能够完成学院及合作导师安排的既定工作任务。
(四)不合格
存在违反学术道德、师德师风的行为,实行“一票否决”,年度考核或出站考核按不合格处理,不再给予二次考核机会。工作懈怠,未能完成学院及合作导师安排的基本科研工作任务,工作无进展或进展迟缓。
四、定量考核要求
(一)第一年年度绩效考核
考核对象:在站满12个月且不满24个月的博士后。
考核内容:考核博士后进站第一年(12个月)的成果,在站的工作状态以及科研、社会服务等业绩。
考核条件:
(1)合格条件:符合博士后考核基本条件,能够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基本科研工作。
(2)满足以下条件中2条者考核为良好,满足以下条件中3条者考核为优秀。
①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以苏州大学为第一单位的高水平学术论文*1篇(含录用)。
*高水平学术论文详见附录
②主持省级及以上博士后科学基金项目或其他省部级科研项目1项,或主持横向科研项目累计到账经费30万元以上。
③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1项或横向科研项目累计到账经费100万元以上。
(二)第二年年度绩效考核
考核对象:在站满24个月且不满36个月的博士后。
考核内容:考核博士后进站两年(24个月)的成果,在站的工作状态以及人才培养、科研、社会服务等业绩。
考核条件:
符合博士后考核基本条件,能够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满足以下条件中1条者考核为合格,满足2条者考核为良好,满足3条者考核为优秀。
①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以苏州大学为第一单位的高水平学术论文*3篇(含录用)。
*高水平学术论文详见附录
②主持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项目或省部级科研项目1项(不含江苏省博士后科研资助计划项目),或主持横向科研项目累计到账经费60万元以上。
③获市厅级科学技术奖二等奖及以上奖励1项(排名前二),或获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三等奖及以上奖励1项(排名前三)。
④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1项,或主持单项横向科研项目60万元以上或横向科研项目累计到账经费120万元以上。
(三)出站绩效考核
考核对象:在站满35个月的博士后。
考核内容:考核博士后进站三年的成果,在站的工作状态以及科研、社会服务等业绩。
考核条件:
符合博士后考核基本条件,能够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满足以下条件中2条者考核为合格,满足3条者考核为良好,满足4条并且达到学校副高职称评审对科研业绩的要求者考核为优秀。
①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以苏州大学为第一单位的高水平学术论文*6篇。
*高水平学术论文详见附录
②主持江苏省博士后科研资助计划项目或其他市厅级项目1项。
③主持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项目或其他省部级科研项目1项(不含江苏省博士后科研资助计划项目)或横向科研项目累计到账经费60万元以上,且获授权国家发明专利2件。
④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1项,或主持单项横向科研项目到账经费150万元以上。
⑤获市厅级科学技术奖二等奖及以上奖励1项(排名第一),或获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二等奖及以上奖励1项(排名前三)。
五、绩效考核结果
绩效考核等第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学院博士后人员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定性及定量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对博士后人员进行综合评估并确定绩效考核结果。
根据学校博士后管理相关规定,对绩效考核确定为优秀和良好等第的人员发放奖补金;绩效考核等第确定为合格的人员不发放奖补金;对绩效考核确定为不合格等第的人员,根据学校规定,将予以退站处理。具体办法根据《苏州大学博士后管理工作实施办法(试行)》(苏大人〔2020〕9号)、《苏州大学博士后研究人员考核及奖补金发放实施方案》执行。
六、绩效考核程序
(一)学院布置年度及出站考核工作。
(二)被考核人员对照绩效考核要求,从师德师风、工作状态、科研成果等方面进行书面总结,填写相关考核表,并参加学院博士后人员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的考核。
(三)学院博士后人员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统招博士后绩效考核综合情况,确定被考核人员的绩效考核等第。
(四)实行考核公示制度,绩效考核结果须在学院范围内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五)绩效考核等第为优秀、良好及不合格人员的相关材料报人力资源处最终审定。
七、其他
如有上述细则未包含的特殊情况,经由博士后人员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后决定。
医学部公共卫生学院
2020.5.25
*详见附录
高水平学术论文期刊名称
类别 | 论文 | 论文系数 |
A | 发表于N Engl J Med、Nature、Lancet和Scientific…等重要医学期刊TOP一区论文。 | 1.0 |
B | 《中华预防医学杂志》、《中华流行病学杂志》、《营养学报》、《中国卫生统计》、《中国学校卫生》、《中国健康教育》、《中国公共卫生》、《中国卫生事业管理》、《中国社会医学》、《心理学报》、《心理科学》、《心理科学进展》、《现代预防医学》、《中国医院管理》、《中国卫生监督》、《环境与职业医学》、《环境卫生学杂志》、《职业与健康》《癌变·畸变·突变》、《环境与职业医学》、《中华地方病学》、《卫生研究》 | 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