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校保卫部(处):关于深入开展全校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8-22  浏览次数:438




关于深入开展全校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部门、直属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教育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 (教发厅 〔2017〕 9号)、《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全省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苏安电〔2017〕1号)和《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深人开展教育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苏教办安〔2017〕10号)文件要求,决定在全校迅速开展安全大检查工作,切实排查整改安全隐患,维护学校到安全稳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各学院(部)、部门、直属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加强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教育部和省委、省政府部署,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立即组织开展本单位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以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校园重特大事故为重点,以近期教育系统发生的安全事故为警示,以平安校园建设为抓手,坚决打好学校安全生产大检查这场攻坚战。各级领导干部要亲力亲为,结合秋季开学等重要时间节点,深入一线督促检查,加大对重点场所、重点环节、重点部位的检查力度,全力保障校园安全稳定,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工作重点

    各级领导要切实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观念,按照“全覆盖、零容忍”的总体要求,结合危险化学品综合治理和电气火灾综合整治工作,针对学生宿舍、食堂、教学楼、图书馆、礼堂等人员密集场所,实验实训基地、实验室和危化品仓库等重点危化品区域,校园施工现场、各类校办企业、学校老旧房屋等重点单位,油气输送管道、电网线路、饮用水设施、水电气设施等重点部位,电梯、锅炉、压力容器等重点特种设备,校园网和学籍、教务等重要信息系统,深入开展覆盖校舍安全、网络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及饮用水安全、电气安全、校车安全、传染病防控、危险化学品安全、生物安全、辐射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及校园周边治理等领域的安全隐患全面排查。

    三、实施步骤

    1.全面自查 (通知发布之日起)。各单位要结合实际,明确主要任务、重点内容和工作要求等,落实责任分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2. 自查自纠 (8 月25日前)。各单位全面开展校园安全隐患自查自纠,以“零容忍”的态度,认真检查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排查出的隐患、问题要认真填写表格,落实整改责任人、措施、时限、预案等,做到即查即改,及时纠正非法违规行为,消除安全隐患。对一时难以整改的安全隐患,在上报学校的同时,要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并落实专人进行监管。

    3.集中检查 (9月)。学校将在各单位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对各单位上报到情况进行对表检查,确保学校的安全检查实现全覆盖,确保安全大检查工作落到实处。

    4.巩固深化(10月)。学校对安全生产大检查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对重点领域和区域的安全隐患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及时分析大检查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并落实整改措施,建章立制,推动建立常态化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

    请各单位于8月25日前报送安全生产大检查中发现存在的各类安全隐患情况及落实整改的措施(纸质版、电子版),以上材料以单位盖章的纸质文本和电子文本形式报送至校安全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人:吴建中,联系电话:65882139,电子邮箱: wujianzhong@suda.edu.cn。

                                        校安全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8月17日


苏州大学安全隐患排查表.doc
保卫部(处)
2017-08-17 16:54:47

起草人:保卫部(处)  吴建中发布人:保卫部(处)  吴建中

  

   请各系(中心)负责人认真对待,对所属办公室、研究生室和实验室等区域进行严格自查,发现安全隐患尽快上报学院,将安全隐患排查表(见通知附件)于2017年8月24日(本周四)下班前报学院raoyonghua@suda.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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