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国有资产管理处、财务处、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关于编报2027年度新增资产配置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7-20  浏览次数:10

各学院(部)、部门、直属单位:

根据《江苏省财政厅关于编制省级部门2027年预算和2027-2029年支出规划的通知》(苏财预〔2026〕40号),为深入贯彻落实“过紧日子”工作要求,节约高效配置各类资产,推动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深度融合,配合做好学校2027年度部门预算编制工作,现就编报2027年度新增资产配置计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编报要求

1.新增资产配置遵循“资产功能、数量与单位职能相匹配,资产存量和增量相结合,从严控制,节约高效”的原则;

2.新增资产配置优先通过校内、外调剂共享解决;确实无法调剂共享的,从租用、购置、建设等方式中比选采用相对经济的方式配置;

3.“通用办公设备和家具”严格执行“苏财资〔2025〕158号”规定标准,从严控制超标准配置;没有规定标准的,应当从实际需要出发,厉行节约,从严控制,避免浪费;

4.所在单位存量资产数量已达到配置上限、或学校同类仪器设备使用率未达额定机时的,原则上不得申请配置同类资产;

5.各单位2027年度新增资产配置计划,将作为后续学校安排资产配置预算的源头依据,未编制配置计划将无法安排资产配置预算

二、编报范围

各单位凡计划在2027年度新增资产配置的,无论资金来源,全部纳入本次编报范围,应编尽编

1.固定资产:设备类(单价≥1000元)、家具/用具/装具类(单价300元)、图书资料类(不含用于发放的教材、宣传材料)等;

2.无形资产:具有所有权或永久使用权的软件、电子文献资源、数据资产等。

三、具体填报规范与材料要求

1.各单位统一填报《2027年度苏州大学新增资产配置计划表》,依据《固定资产等资产基础分类与代码》填写资产代码及对应名称;

2.单价 20 万元及以上大型仪器设备,须提供《仪器设备购置可行性论证报告》,未提供的,视为无效申报;

3.配置事由应清晰、具体、合理;超标准配置通用办公设备、家具应重点说明必要性,不配置高端设备、名贵家具;对于“更新替换类资产”配置,应列明拟更新资产编号;

4.各单位应结合本单位事业发展实际需要,按轻重缓急确定配置资产优先次序

5.各单位新增资产配置计划归集后,履行内部决策程序,经所在单位盖章、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后报送。

四、报送时间及方式

1.截止时间2026年8月15日17:00前,逾期未报送视为本单位无 2027 年度新增资产配置需求,原则上不再补报。

2.报送材料:①《2027年度苏州大学新增资产配置计划表》纸质版 1 份,加盖单位公章、主要负责人签字,报送至校本部纵横楼203室;②配置计划表扫描件、Excel电子版及相应《仪器设备购置可行性论证报告》打包统一发送指定邮箱sudaliyang@suda.edu.cn

3.咨询与联系方式

国有资产管理处 综合管理科,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67504197,邮箱:sudaliyang@suda.edu.cn;

财务处 预算管理科,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67500878,邮箱:j_wang@suda.edu.cn;(经费预算方面)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仪器设备管理科,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67504190,邮箱jieli@suda.edu.cn。(仪器设备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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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后续,国资处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开展联合审核,对配置理由不充分、支撑材料不完整、重复购置、资产存量超标等情形,按规定予以核减或退回重报。


附件1:2027年度苏州大学新增资产配置计划表 (1).xlsx

附件2:固定资产等资产基础分类与代码(GBT 14885-2022) (1).pdf

附件3:江苏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和家具配置标准(苏财资〔2025〕158号) (1).pdf

附件4-1:仪器设备购置可行性论证报告(20-100万元) (1).docx

附件4-2:仪器设备购置可行性论证报告(100万元及以上) (1).docx



国有资产管理处、财务处、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6-07-17 16:39:10


起草人:国有资产管理处  李旸发布人:国有资产管理处  李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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