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部)、直属单位、科研机构: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深刻吸取事故教训,进一步提升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水平,有效管控实验室安全隐患,保障实验室安全有序运行维护校园安全稳定,根据江苏省教育厅《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9年度高校科研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苏教办科函〔2019〕13号,见附件1),结合4月17日省教育厅高校实验室安全现场检查发布的《江苏省高校实验室安全现场检查问题整改通知》(将以邮件形式发送至相关单位,请注意查收),现就学校科研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实验室使用单位须根据文件要求,在全体教职工大会上进行动员部署,并结合单位实际,制定安全检查与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参照教育部科技司制定的《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19)》(附件2),组织对本单位各类科研实验室及相关场所的安全隐患进行“全过程、全要素、全覆盖”排查,对于危险化学品、生物有害制剂、病原微生物、实验动物、放射性同位素、射线装置以及特种设备的购买、使用、储存、处置等环节进行检查,特别是对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及其废弃物)重点检查。 二、各实验室使用单位应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建立安全隐患台账(附件3),对安全隐患进行及时整改,做好整改记录,对短期无法整改的问题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完成时间,并按期复查,形成二级单位内部整改工作的闭环管理。 二级单位实验室安全隐患台账要实行“编号”管理,编号原则为每次落实上级文件要求、学校工作部署和单位安全检查为基准,实现每一次工作落实都要有相应的工作台账。 三、各实验室使用单位要根据自查自纠情况,编写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报告(附件4),并由二级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 四、各单位按照要求将《附件3:实验室安全风险自查自纠汇总表》,《附件4: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报告》的电子文稿和纸质材料,请务必于5月10日之前报送实验材料与设备管理中心。 联系人:姜享旭;联系电话:0512-67504193;邮箱:xxjiang@suda.edu.cn;报送地址:天赐庄校区纵横楼217室。 各实验室使用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安全红线意识,深刻认识实验室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根据“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责追责”和“谁使用、谁负责,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强化安全责任落实,切实做到安全压力层层传导,落实到每个师生员工。同时认真负责地组织完成好本次自查自纠工作,特别是针对4月份省教育厅专家组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清单”逐一对照,确保“检查一片、治理一片、清朗一片”。同时做到全面落实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以充分排查和整改实验室的各类安全隐患为抓手,以防范遏制实验室重大安全事故为重点,掌握化解遏制实验室安全风险的主动权。 http://file.suda.edu.cn/defaultroot/gov/info_view_my.jsp?whir_new_verifyCode=1&editId=313922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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