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校研究生院:关于做好2026年校级研究生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9-18  浏览次数:10

各基层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奖励在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中取得优秀成果的单位和个人,发挥优秀教学成果示范引领作用,稳步提高我校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苏州大学优秀教学成果奖励办法(2024年修订)》,现开展2026年校级研究生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原则

1.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彰显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初心使命。

2.坚持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根本,聚焦教育教学改革重点难点问题,突出成果的独创性、新颖性、实用性。

3.坚持向一线倾斜,突出教育教学实践导向,优先奖励教育教学一线成果。

4.坚持公平公正,规范评审流程,严格评审纪律,健全监督机制,确保评审过程的公正性和透明性,确保评审结果的专业性和权威性。

5.坚持应用牵引,强化应用推广,遴选能够引领相关领域教育改革发展,可复制、可借鉴、可推广的优秀成果,推动教育教学模式创新与内涵发展。

二、奖项设置

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个等级。其中特等奖2项,一等奖5项,二等奖10项。坚持标准、质量第一、宁缺毋滥,允许各个等级奖项有空缺。

三、评选范围

1.研究生教学成果应集中反映党的二十大以来,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研究生教育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在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方面取得的重大突破和重要成果,在人才培养的实践、改革、研究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2.教学成果主要包括加强思想政治教育、推进科教融汇与产教融合、促进学科交叉强化AI运用、优化课程建设、提升导师教学能力、创新教学方式方法、完善培养过程管理、深化评价改革、加强国防交流合作等方向。

3.校级教学成果奖的评选范围为学校、各基层研究生培养单位、教师及其他教学人员近年来在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和实践探索中取得的优秀教学成果。

四、评选条件

申报的教学成果须具备以下条件:一是具有突出的育人价值和鲜明导向,教育理念先进,符合教育教学规律和学生成长成才规律;二是具有较强的创新性、实践性、实用性,在围绕教学改革、建设与发展的理论和实践上有所突破,并经过至少2年的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取得明显实效;三是具有示范性和指导推广作用,取得较高认同度,在推动学校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方面产生积极影响。

特等奖教学成果应在高等教育教学理论上有重大创新,在教育教学改革实践中取得重大突破,具有广泛的引领和示范作用;对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人才培养目标具有显著成效,在校内外处于领先水平并产生重大影响。

一等奖教学成果应在高等教育教学理论或实践上有较大创新,具有广泛示范作用;对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人才培养目标具有显著成效,在校内处于领先水平并产生重要影响。

二等奖教学成果应在教育教学理论或实践的某一方面有明显突破,具有一定的示范作用;对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人才培养目标具有明显成效。

五、推荐名额

本次研究生教学成果奖实行限额推荐。各基层研究生培养单位可推荐申报0-1项,苏州医学院(含科研机构、附属医院)可推荐申报0-3项。

六、申报要求

1.成果由单位完成的,完成单位原则上不超过3个;成果由个人完成的,完成人原则上不超过5个。两个以上单位共同完成的教学成果,由参加单位联合申请,申报名额占用第一完成单位或第一完成人所在单位的推荐名额。

2.成果的主要完成人应直接参加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全过程,并做出主要贡献。成果的主要完成单位应为成果主要完成人所在的单位,并在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践的全过程中作出主要贡献。

3.成果应经过2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实践检验的起始时间,应从正式实施(包括试行)教育教学方案的时间开始计算,不含研讨、论证及制定方案的时间。本次申报的教学成果实践检验时间截至2026831日。

4.已获得过校级及以上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的成果,在内容基本相同或没有重大创新的情况下不得重复申报。同一单位内容相同或相似的成果限报1项。同一主持人的成果限报1项。

七、材料报送

1.申报人填写《苏州大学研究生教学成果奖申报书》(附件1),准备申报附件材料,提交至所在基层研究生培养单位审核。申报书附件材料必须包含以下内容:

1)教学成果总结报告(格式自定);

2)教学成果应用及效果证明材料,包括具体教学成果(如实施方案、研究报告、教材、课件、论文、著作)及其获奖证书复印件、有关评价意见等。

2.基层研究生培养单位负责审核申报材料真实性,在申报书签署推荐意见,在附件封面加盖单位公章,并填写《苏州大学研究生教学成果奖推荐汇总表》(附件2)。

3.基层研究生培养单位于1014日前将申报书、附件材料、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wangshuai92@suda.edu.cn,纸质材料(申报书一式份、附件一式一份、汇总表一式一份)于1016日前报送至研究生院教育改革与创新办公室(蕴秀楼303)。

未尽事宜,请与研究生院教育改革与创新办公室联系,联系人:王帅,联系电话:65112257

附件1:苏州大学研究生教学成果奖申报书.docx附件2:2026年苏州大学研究生教学成果奖推荐汇总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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