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校财务处:关于3万元以下全电子发票实行“零投递”报销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1-26  浏览次数:1063

智能报销服务指南(2021版).pdf各学院(部)、部门、直属单位:

为深入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进一步方便师生办理报销业务,继“校内转账”、“劳务酬金发放”两项业务实现“零投递”之后,经过近期试运行,即日起对3万元以下“全电子发票”报销业务正式开通“委托财务打印”功能,即师生不用打印、不用投递,财务处负责统一打印后自动进入后台报销流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范围

单笔预约报销单中涉及的所有发票均为电子发票,且单张或连号发票金额不超过3万元。

       、注意事项

1、根据《苏州大学合同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苏大〔20227号)等相关规定及要求,须提供合同原件的报销业务暂不支持“委托财务打印”功能,请在线下进行投递。

2、委托财务打印的报销业务,相关原件资料请报销人自行留存备查。

3、请通过“上传附件”提供必要的报销要件,具体可参阅《委托财务打印操作演示》和《智能财务服务指南(2021年版)》(见附件)。如您未按规定要求上传必要附件,可能导致退单影响您的报销进度。

 

 委托财务打印操作演示.pdf

 智能报销服务指南(2021版).pdf  


财务处
2022-11-25 17:24:14

起草人:财务处  杨杰发布人:财务处  杨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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